積月十三,月余一萬五千七十九。
見月法三萬七十七。
見中日法七百三十萬八千七百一十一。
見月日法二百四十三萬六千二百三十七。
金火相乘為八,又以火乘之為十六而小複。小複乘「乾」策,為三千四百五十六,是為太白歲數。
見中分四萬一千四百七十二。
積中十九,中餘四百一十三。
見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。複數。
見閏分二萬四千一百九十二。
積月十九,月余三萬二千三十九。
見月法四萬一千五十九。
晨中分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八。
積中七,中餘千七百一十八。
夕中分一萬八千一百四十四。
積中八,中餘八百五十六。
晨閏分萬三千六百八。
積月十一,月餘五千一百九十一。
夕閏分萬五百八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