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武帝紀第六】
孝武皇帝,景帝中子也,母曰王美人。年四歲立為膠東王。七歲為皇太子,母為皇后。十六歲,後三年正月,景帝崩。甲子,太子即皇帝位,尊皇太后竇氏曰太皇太后,皇后曰皇太后。三月,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、勝皆為列侯。
建元元年冬十月,詔丞相、禦史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。丞相綰奏:「所舉賢良,或治申、商、韓非、蘇秦、張儀之言,亂國政,請皆罷。」奏可。
春二月,赦天下。賜民爵一級。年八十複二算,九十複甲卒。行三銖錢。
夏四月己已,詔曰:「古之立孝,鄉里以齒,朝廷以爵,扶世導民,莫善於德。然即于鄉里先耆艾,奉高年,古之道也。今天下孝子、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,外迫公事,內乏資財,是以孝心闕焉,朕甚哀之。民年九十以上,已有受鬻法,為複子若孫,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。」
五月,詔曰:「河海潤千里。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,為歲事,曲加禮。」
赦吳、楚七國帑輸在官者。
秋七月,詔曰:「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,其省萬人。罷苑馬,以賜貧民。」
議立明堂。遣使者安車蒲輪,束帛加璧,征魯申公。
二年冬十月,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后,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,自殺。丞相嬰、太尉分免。
春二月丙戌朔,日有蝕之。
夏四月戊申,有如日夜出。
初置茂陵邑。
三年春,河水溢于平原,大饑,人相食。
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,田二頃。初作便門橋。
秋七月,有星孛於西北。
濟川王明坐殺太傅、中傅廢遷防陵。
閩越圍東甌,東甌告急。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,浮海救之。未至,閩越走,兵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