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二十五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2:48

  诏免儒人役。

  秦州山崩。

  冬,十月,丙寅,凤州山崩。

  戊辰,诏改至顺四年为元统元年。

  中书省臣言:“凡朝贺遇雨,请便服行礼。”从之。

  丁丑,依皇太后行年之数,释放罪囚二十七人。

  戊子,封萨敦为荣王,腾吉斯袭父封为太平王。

  庚寅,中书省臣请集议武宗、英宗、明宗三朝皇后升祔。衍圣公孔思晦卒,子克坚袭。

  十一月,丙申,恐昌成纪县地裂山崩,令有司赈被灾人民。

  辛丑,起棕毛殿。

  辛亥,追谥济雅尔皇帝为圣明元孝皇帝,庙号文宗。时寝庙未建,于英宗室次权结采殿以奉安神主。

  封巴延为秦王。

  江西、湖广、江浙、河南复立榷茶运司。

  是日,秦州山崩地裂。

  乙卯,以雅克特穆尔平江所赐田五百顷,复赐其子腾吉斯。

  诏秦王、右丞相巴延,荣王、左丞相萨敦,总百官,总庶政。

  十二月,乙丑,广西猺寇湖南,陷道州,千户郭震战死,猺焚掠而去。

  壬申,遣省台官分理天下囚,罪状明者处决,冤者辨之,疑者谳之,淹滞者罪其有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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