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二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2:30

  中书省言:“今岁既罢印钞本,来岁拟印至元钞一百一十九万二千锭,中统钞四万锭。”监察御史言:“户部钞法,岁会其数,易故以新,期于流通,不出其数。迩者都尔苏以上都经费不足,命有司刻板印钞;今事已定,宜急收毁。”从之。

  监察御史萨里布哈、索诺木、于饮、张士弘言:“朝廷政务,赏罚为先,功罪既明,天下斯定。近因特们德尔擅权窃位,假刑赏以济其私,纲纪始紊,迨至泰定,爵赏益滥。比以兵兴,用人甚急,然赏罚不可不严,宜命有司,务合舆情,明示黜陟。功罪既明,赏罚攸当,则朝廷肃清,纪纲振举,而天下治矣。”帝嘉纳之。

  辛未,特默格兵入襄阳,本路官皆遁。襄阳县尹谷廷珪、主簿张德独不去,西兵执之使降,不屈,死之。时佥枢密院事塔海拥兵南阳不救。

  壬寅,雅克特穆尔言:“向者上都举兵,诸王实喇、枢密同知阿奇喇等十人,南望宫阙鼓噪,其党拒命逆战,情不可恕。”诏各杖一百七,流远州,籍其家赀。

  甲戌,居泰定后雍吉喇氏于东安州。

  丙子,苏苏坐受赂,杖之,徙襄阳;以母年老,诏留之京师。

  丁丑,以躬祀太庙礼成,御大明殿,受诸王、百官朝贺。

  荆王伊苏布干遣使传檄至襄阳,特默格引兵走。

  己卯,中书省言:“内外流官年及致仕者,并依阶叙授以制敕,今后不须奏闻。”从之。

  诸卫汉军及州县丁壮所给甲胄兵仗,皆令还官。

  庚寅,遣使奉迎皇兄周王和实拉于漠北。

  以中政院使敬俨为中书平章政事。

  壬午,第三皇子宝宁更为太平讷,命大司农迈珠保养于其家。

  诏行枢密院罢兵还。

  癸卯,上都左丞相都尔苏伏诛,磔其尸于市,梁王旺沁亦赐死,玛谟锡、宁珠、萨实密实、额森特穆尔等皆弃市。时朝议欲尽戮朝臣之在上都者,敬俨杭论,谓是皆循例从行,杀之非罪,众赖以获免。

  甲申,命威顺王库春布哈还镇湖广。

  先是,帝尝命王征八番,而蜀省囊嘉特拒命未平。南台御史秦起宗言:“武昌重镇,当备上流之师,亲王不可远去。”力止之。及王入见,帝谓曰:“八番之行,非秦元卿,几为失计”遂遣王还镇。朝议以起宗治蜀,幕府忘其名,以其字称之曰秦元卿,尝引笔改曰“起宗”,其眷注如此。未几,拜中台御史。起宗,广平深水人也。

  御史中丞赵世延以老疾辞职,不许。用故中丞崔彧故事,加平章政事,居前职。

上一页 下一页

上一篇:元纪·元纪二十一

下一篇:元纪·元纪二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