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二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2:30

起著雍执徐正月,尽十二月,凡一年。

  ◎致和元年

  春,正月,甲戌,享太庙。

  命绘《蚕麦图》。

  乙亥,诏:“百司凡不赴任及擅离职者,夺其官;避差遣者,笞之。”

  监察御史邹惟亨言:“时享太庙,三献官旧皆勋戚大臣,而近以户部大臣为亚献,人既疏远,礼难严肃。请仍旧制,以省、台、枢密、宿卫重臣为之。”

  丁丑,颁《农桑旧制》十四条于天下,仍厉有司以察勤惰。

  帝将畋柳林。己卯,御史王献等以岁饥谏,帝曰:“其禁卫士毋扰民家,命御史二人巡察之。”

  占城来贡方物,且言为交趾所侵,诏谕解之。

  禁僧道匿商税。

  辛巳,静江猺寇灵川、临桂二县,命广西招讨之。

  戊子,罢河南铁冶提举司归有司。

  大都及河间、大名诸路饥,赈之。

  二月,庚申,诏改元致和。

  免河南自实钱粮一年,被灾州郡税粮一年,流民复业者差税三年,疑狱系三年不决者咸释之。

  癸亥,解州盐池黑龙堤坏,调悉休盐丁修之。

  赈陕西诸路饥。

  三月,庚午,云南安龙寨土官岑世忠与其弟世兴相攻,籍其民三万二千户来附,岁输布三千匹,请立宣抚司以总之,不允。置州一,以世兴知州事,知县二,听世忠举用,仍谕其兄弟共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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