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至治二年
春,正月,庚午,广太庙。
甲戌,禁汉人执兵器出猎及习武艺。
丁丑,亲祀太庙。始备法驾,设黄麾大杖。帝服通天寇、绛纱袍,出自崇天门,左丞相拜珠摄太尉以从。帝顾拜珠曰:“朕用卿言,举行大礼,亦卿所共喜也。”对曰:“陛下以帝王之道化成天下,非独臣之幸,实四海苍生所共庆也。”致斋大次,行酌献礼,升降周旋,俨若素习,中外肃然。明日还宫,拜珠率百官称贺于大明殿。执事之臣及导驾耆老赐金帛有差。拜珠又奏建太庙前殿,议行祫禘配享等礼。
戊寅,敕有司存恤孔氏子孙贫乏者。
辛巳,敕:“台宪用人,勿拘资格。”
仪封县河溢伤稼,赈之。
癸未,流徽政院使罗源于耽罗。
柳林行殿成。
癸巳,以西僧罗藏为司徙。
二月,庚子,置左右奇彻卫亲军都指挥使司,命拜珠总之。
罢上都歇山殿及帝师寺役。
辛丑,赐特克实父祖碑。
甲寅,以太庙役军造流杯池行殿。
乙卯,以西僧亦思剌蛮殿普有疾,释大辟囚一人,笞罪二十人。
三月,己巳朔,左丞相拜珠以学校政化大源,似缓实急,而主者不务尽心,遂致废驰,请令中书平章政事廉恂、参议中书省事张养浩、都事富珠哩翀董之;外郡学校,仍命御史台、翰林院、国子监同议兴举,从之。
辛未,禁捕天鹅,违者籍其家。
丙子,罢京师诸营缮役卒四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