癸酉,敕:“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烦剧托故去职者,夺其宣敕。”
九月,甲申,以奇彻尔为中书参知政事。
癸巳,以作佛事,释大辟囚七人,流以下囚六人。
戊戌,增海漕十万石。
癸卯,御史台言:“比者官以幸求,罪以赂免。请凡内外官非勋旧有资望者,不许骤升;诸犯赃罪已款伏及当鞫而幸免者,悉付原问官以竟其罪;其贪污受刑,夺职不叙者,夤缘近侍,出入内庭,觊幸名爵,宜斥逐之。”帝皆纳其言。
诏:“四宿卫尝受刑者,勿令造内庭。”
浚镇江练湖,以围田日多,致水泛溢也。
赈济宁等路饥。
冬,十月,乙卯,中书省言:“白云宗统摄沈明仁,强夺民田二万顷,诳诱愚俗十万人,私赂近侍,妄受名爵,已奉旨追夺,请汰其徒,还所夺民田。其诸不法事,宜令核问。”帝曰:“朕知沈明仁奸恶,其严鞫之。”
戊午,授皇太子玉册。
辛酉,以达噜噶齐特穆尔布哈为御史大夫。
癸亥,上都民饥,发官粟万石减价赈粜。
乙卯,浚通惠河。
十一月,辛卯,木邦路带邦为寇,敕云南省招捕之。
庚子,中书省言:“曩赐诸王阿济吉钞三万锭,使营子钱以给畋猎廪膳,毋取诸民。今其部阿噜呼等出猎,恣索于民,且为奸事,宜令宗正府、刑部讯鞫之,以正典刑。”制可之。
禁民匿蒙古军亡奴。
帝谕台臣曰:“有国家者,以民为本。比闻百姓疾苦衔冤者众,其令监察御史、廉访司审察以闻。”
翰林学士承旨赵孟頫,乞致仁南归,帝遣使赐衣币,促之还朝,以疾辞,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