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2:05

  丙辰,祔仁宗圣文钦孝皇帝、庄懿慈圣皇后于太庙。特们德尔摄太尉,奉玉册行事。

  戊午,特们德尔复诬赵世延以违诏不敬,下之狱。请置极刑,并究省台诸臣,不允。帝幸凉亭,从容谓近侍曰:“顷特们德尔必欲置赵世延于死地,此殆报怨耳。朕素闻其忠良,故每奏不纳。”左右咸称万岁。

  丁卯,宫人官努,坐用日者请太皇太后禜星,杖之,籍其资。

  托期玛部宣慰使尹琳沁,坐违制不发兵,杖流纽尔干地。

  九月,甲申,建寿安山寺,给钞千万贯。

  禁五台山樵采。

  庚子,常德澧州洞蛮合诸洞为寇,命土官追捕之。

  甲辰,遣玛萨曼等使占城、真腊、龙牙门,索驯象。

  以廪藏不充,停诸王所部岁给。

  冬,十月,丁未,时飨太庙。

  庚戌,将作院使伊苏坐董制珠衣怠工,杖之,籍其家。

  丁巳,酉阳耸侬洞蛮田谋远为寇,命守臣招捕之。

  戊午,帝至自上都。

  诏太常院曰:“朕将以四时躬祀太室,宜与群臣集议其礼。此追远报本之道,毋以朕劳于对越而有所损;其悉遵典礼。”

  庚申,敕译佛书。

  乙丑,幸大护国仁王寺。帝师请以醮八儿监藏为土番宣慰使、都元帅,从之。

  丁卯,为皇后作鹿顶殿于上都。

  庚午,命拜珠督造寿安山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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