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是往监者惧有叵测,必严兵自卫,如待大敌。克敬至,悉去之,抚以恩意,皆帖然无敢哔者。吴人从军征日本陷于倭者,及是从至中国,诉于克敬,愿还本乡。或恐为祸阶,克敬曰:“岂有军士怀恩德来归而不之纳耶?脱有衅,吾当坐。”事闻,朝廷嘉之。
◎延祐五年
春,正月,甲戌,懿州地震。
丙子,安南来贡。
乙酉,敕:“诸王位下民在大都者,与民均役。”
丁亥,会试进士。
是月,召前中书右丞尚文为太子詹事。
河北、河南道廉访副使鄂啰言:“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,滔滔南流,莫能御遏;陈、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,百姓流散。今水迫汴城,远无数里,倘值霖雨水溢,仓猝何以防御!方今农隙,宜为讲究,使水归故道,达于江、淮,不惟陈、颍之民得遂其生,而汴城亦可恃以无患。”诏都水监与汴梁路分监修治。以二月兴工,至三月而毕。
以真定路总管曹伯启为司农丞,命至江浙议盐法。伯启既至,罢检校官,置六仓于浙东、西,设运盐官;输运有期,出纳有次,船户、仓吏资卖漏失者有罚。归报,著为令。
二月,癸巳朔,日有食之。
和宁路地震。
丁酉,秦州秦安县山崩。
戊申,建鹿顶殿于文德殿后。
辛亥,敕杭州守臣,春、秋祭淮安忠武王巴延祠。
乙卯,命中书省汰不急之役。
敕上都诸寺、权豪商贩货物并输税课。
戊午,给书西天字《维摩经》金三千两。
初,宣徽院使岁会内廷佛事之费,以斤数者,面四十万九千五百,油七万九千,酥蜜共五万馀。盖自至元三十年间,醮祠佛事之目仅百有二;大德七年,再立功德使司,增至五百馀;至是僧徒冒利无厌,岁费滋甚,较之大德,又不知几倍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