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十六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1:51

  十二月,辛卯,禁诸王、驸马、权势之人增价鬻盐。

  壬辰,定官民车服制度。帝以市人靡丽相尚,僭礼费财,命中书省定其等第;惟蒙古及集赛诸色人不禁,然亦不许服龙凤文。

  己亥,敕中书省定议孔子五十三代孙当袭封衍圣公者以名闻。及元明善为礼部尚书,正孔氏宗法,以宣圣五十四代孙思晦当袭封衍圣公,奏上,帝亲取孔氏谱牒按之,曰:’以嫡应袭封者,思晦也。复奚疑!”特授中议大夫,袭封衍圣公,月俸百缗,加至五百缗。

  庚子,遣官浚扬州、淮安等处运河。

  以翰林学士承旨李孟复为中书平章政事。

  孟宇量弘朗,材略过人,三入中书,民间利害知无不言,引古证今,务归至当;士无贵贱,苟有贤者,不进不止。朝廷赖之。

  乙巳,敕经界诸卫屯田。

  是岁,复以齐履谦为国子司业。

  履谦酌旧制,立升斋积分之法,每季考其学行,以次第升。既升上斋,又必逾再岁始与私试,词理俱优者一分,词平理优者为半分,岁终积至八分者为高等。礼部、集贤岁选六人以贡,三年不通一经者,黜之。帝从其议,自是人人励志,多文学之士。

  特们德尔专政,一日,召刑曹官属问曰:“西僧讼某之罪,何以久弗治?”众莫敢对。刑部侍郎曹伯启从容言曰:“事在赦前。”竟莫能夺其议。宛平尹盗官钱,特们德尔欲并诛守者,伯户执不可,杖遣之。伯启,砀山人也。

  ◎延祐二年

  春,正月,戊午,赈怀孟、卫辉饥。

  丙寅,霖雨坏浑河堤堰,没民田,发卒补之。

  禁民炼铁。

  发卒浚,漷州漕河。

  己巳,置大圣寿万安寺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

  庚午,立行用库于江阴州。

  敕以江南行台赃罚钞赈恤饥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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