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十三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1:33

  壬申,太白经天。

  拱卫直都指挥使王伯胜,自帝有疾,晨夕入侍;安西王忌之,出为大宁路总管。

  十二月,丙了,地震。

  庚寅,皇太子德寿薨。皇后遣人问西僧丹巴曰:“我夫妇崇信佛法,以师事汝,只有一子,宁不能延其寿也?”对曰:“佛法如灯笼,风雨至则可蔽,若烛尽,则无如之何也。”一时称其敏给。

  ◎大德十年

  春,正月,甲辰,诏询访庄圣皇后、昭睿顺圣皇后、徽仁裕圣皇后仪范中外之政,以备纪录。

  丙午,浚吴松江等处漕河。

  庚戌,浚真、扬等州漕河;令盐商每引输钞二贯,以为佣工之费。

  戊午,罢江南白云宗都僧录司,汰其民归州县,僧归各寺,田悉令输租。初,南台御史言:“江南寺观田亩,历年诏免租赋,上亏公额,下侵民利。其所隶民户,或罹饥窘,为其徒者,坐视不恤。请于秋成之时,验其顷亩,减半征之,以备凶岁推赈其民,庶几利害稍均。”从之。

  壬戌,发河南民十万筑河防。

  丁卯,命近侍无辄驿召外郡官。

  营国子学于文宣王庙西。

  中书左丞尚文,以老疾告归;复召为中书右丞,商议中书省事,不起。

  闰月,晋宁、冀宁地震不止。

  二月,辛亥,中书省言:“近侍传旨以文记至省者,凡一百五十馀人,令臣擢用,其中犯法妄进者实多,宜加遴选。”许之。

  己未,江西、福建奉使宣抚塔布岱坐赃;遇赦,释其罪,终身不叙。

  戊辰,帝如上都。

  是月,大同路暴风,大雪,坏民庐舍;雨沙阴霾,马牛多毙,人亦有死者。

上一页 下一页

上一篇:元纪·元纪十二

下一篇:元纪·元纪十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