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十一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1:19

  帝问阎复曰:“中书左相难其人,卿试举所知,谁可任者?”复以哈喇哈斯对。时视政江浙才七日,遂被征。哈喇哈斯既拜命,斥言利之徒,一以节用爱民为务,有大政事,必引儒臣杂议。京师久阙孔子庙,而国学寓他署,乃奏建庙学,选名儒为学官,采近臣子弟入学。又集群议建南郊,为一代定制。

  乙巳,太白经天。

  二月,癸丑朔,帝如柳林。

  丁巳,鄂勒哲等请铨定省部官,以次引见,帝允之。仍谕六部官曰:“汝等事多稽误,朕昔未知其人为谁。今既阅视,且知姓名,其洗心涤虑,各钦乃职。复蹈前失,罪不汝贷。”

  罢四川、福建等处行中书省,陕西行御史台,江东、荆南、淮西三道宣慰司;置四川、福建宣慰司、都元帅府及陕西、汉中道肃政廉访司。

  广和林、甘州城。

  诏:“缙山县民户为势家所蔽者,悉还县定籍。”

  壬申,金齿国来贡方物。

  庚辰,帝如上都。

  三月,癸巳,命江浙释教总统补陀僧一山赍诏使日本。诏曰:“向者世祖皇帝尝遣补陀禅僧如智及王积翁等两奉玺书,通好日本,咸以中途有阻而还。自朕临御以来,绥怀诸国,薄海内外,靡有遐遗,日本之好,宜复通问。今如智已老,补陀僧一山,道行素高,可令往谕,附商舶以行,庶可必达,盖欲成先帝遗意。至于惇好息民之事,王其审图之。”

  先是浙江平章伊苏特尔劝帝用兵日本,帝曰:“今非其时。”因其俗奉佛,遂遣一山赍诏往使,而日本竟不至。

  甲午,命何荣祖等更定律令。帝谕荣祖曰:“律令,良法也,宜早定之。”既而书成,上之,且言:“臣所释者三百八十条,一条有该三四事者。”帝以古今异宜,不必相沿,诏元老大臣聚听之。未及颁行而荣祖卒,追封赵国公,谥文宪。

  诏:“军官受赃,罪重者罢职,轻者降其散官或决罚就职,停俸期年,许令自效。”

  乙巳,行御史台劾平章嘉珲受财三万馀锭,嘉珲复言平章迪里布哈领财赋时盗钞三十万锭,及行台中丞张闾受李元善钞百锭,敕俱勿问。

  自崔彧卒后,帝命昭文馆大学士、平章军国事博果密行御史中丞事。有因父官受贿赂,御史必欲归罪其父,博果密曰:“风俗之司,以宣政化、励风俗为先。若使子证父,何以兴孝!”枢密臣受人玉带,征赃不叙,御史言法太轻,博果密曰:“礼,大臣贪墨,惟曰簠簋不饬。若加笞辱,非刑不上大夫之意也。”

  戊申,减江南诸道行台御史大夫一员。

  召杨桓为国子司业,未赴,卒。

  夏,四月,辛未,禁和林戍军窜名它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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