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亥,以札萨克知枢密院事。
戊寅,封皇姑高丽王王昛妃为安平公主。
以伊啰勒为太师,巴延为太傅,伊彻察喇为太保。
禁诸司豪夺盐船递运官物,僧道、权势之家私匿盐贩。
六月,庚辰朔,日有食之。
辛巳,御史台言:“名分之重,无逾宰相,惟事业显著者可以当之,不可轻授。廉访司官,岁以五月分按所属,次年正月还司。职官犯赃,敕授者听总司议宜授者上闻,其本司声迹不佳者代之,受赂者,依旧例比诸人加重。”帝曰:“其与中书同议。”
壬辰,以特穆尔复为平章政事。
诸王阿济奇部玉速福屡叛,伏诛。
乙未,以世祖、皇后、裕宗谥号播告天下,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内郡地税,江、淮以南夏税之半。
己亥,以乳保劳,封完颜巴延为冀国公,妻何氏为冀国夫人。
初,宋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家铉翁来使,世祖欲官之,不受。遂安置河间,以《春秋》教授弟子,数为诸生谈及宋兴亡之故,辄流涕太息。至是年逾八十,辛丑,诏赐号“处士”,放还乡里。锡予金币,皆不受。寻卒。
甲辰,诏翰林国史院修《世祖实录》。以鄂勒哲监修国史。
初,世祖不豫,命翰林学士承旨董文用以其诸子入见,文用辞曰:“臣蒙国厚恩,死无以报,臣之子何能为!”命至再三,终不以见,及崩,太后命文用从帝于上都。既即位,巡狩萨布喇之地,文用曰:“先帝新弃天下,陛下巡狩不以时还,无以慰安元元,宜趋还京师。且臣闻人君犹北辰然,居其所而众星拱之,不在勤远略也。”帝可其奏。
帝每召文用入帐中,问先朝故事,文用亦盛言先帝虚心纳贤、开国经世之务,谈说或至夜半。至是修先帝《实录》,诏除文用知制诰、监修国史。文用于祖宗世系、功德、近戚、将相家世、勋绩,皆记忆贯穿,史馆有所考究、质问,文用应之无遗失焉。
戊申,诏:“宗籓内外官吏人等,咸听丞相鄂勒哲约束。”时巴延以太傅录军国重事,依前知枢密院事,鄂勒哲忌之。巴延语鄂勒哲曰:“幸送我两罂美酒,与诸王饮于宫前,馀非所知也。
秋,七月,壬戌,诏中外崇奉孔子。
癸亥,行枢密院页特密实、程鹏飞各加平章政事。中书省言枢密之臣不宜重与相衔,帝命以军职尊崇者授之。
辛未,中书省言:“向御史台劾右丞阿尔尝与阿哈玛特同恶,论罪抵死,幸得原免,不当任以执政。臣谓阿尔得罪之后,能自警省,乞令执政如故。”从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