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阿尔为中书右丞,梁德珪为参知政事。
庚戌,帝如上都。
壬子,敕都水监分视黄河堤堰。罢河渡司。
壬戌,给还嘉木扬喇勒智土田、人口之隶增坊者。时省台诸臣乞正典刑以谢天下,而帝犹贷之死,给还其所籍。
夏,四月,丙子,弛甘肃、太原酒禁,仍榷其酤。
辛卯,设云南诸路学校,其教官以蜀士充。
五月,丁未,中书省臣言:“佞人冯子振,尝为诗誉僧格,及僧格败,即告词臣撰碑引喻失当,国史编修陈孚发其奸状,乞免所坐遣还家。”帝曰:“词臣何罪!使以誉僧格为罪,则在廷诸臣,谁不誉之!朕亦尝誉之矣。”
诏以郭佑、杨居宽死非其罪,给还其家赀。
六月,戊辰,诏听僧食盐不输课。
壬申,江西省言:“肇庆、德庆二路,封、连二州,宋时隶广东;今隶广西,不便,请复隶广东。”从之。
癸未,以征爪哇,暂禁两浙、广东、福建商贾航海者,俟舟师发后从其便。
湖州、平江、嘉兴、镇江、扬州、宁国、太平七路大水。丁亥,诏免田租一百二十五万七千八百馀石。
闰月,壬寅,罢福建岁造象牙齿鞶带。
庚戌,回回人呼布穆斯售大珠,帝却之。
知上思州黄胜许,恃其险远,与交趾为表里,聚众二万据忠州。辛亥,诏遣湖广省左丞刘国杰讨之。贼众劲悍,出入岩洞篁竹中如飞鸟,发毒矢,中人无愈者。国杰身率士奋战,贼不能敌,走象山。山近交趾,皆深林,不可入,乃度其出入,列栅围之,徐伐山通道,且战且进。
甲寅,右江岑从毅降。从毅老疾,诏以其子斗荣袭佩虎符,为镇南路军民总管。
广东西路安抚副使谔图鼎等诽谤朝政,锡布鼎复资给之,以风闻三十馀事,妄告省官,帝以有伤政体,捕恶党下吏如法。
是月,诏廉访司巡行,劝课农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