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七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0:52

  丁卯,帝如上都。僧格言:“去岁陛下幸上都,臣日视内帑诸库。今岁欲乘小舆以行,人必窃议。”帝曰:“听人议之,汝乘之可也。”

  以中书右丞相巴延知枢密院事,将兵镇和林。和林统有漠北诸路,置知院自巴延始。

  以拜特尔为中书平章政事。

  三月,庚辰朔,日有食之。

  僧格言:“近委省臣检责左右司文簿,凡经监察御史稽照者,遗逸尚多。自今当令御史即省部稽照,书姓名于卷末,苟有遗逸,易于归罪,仍命侍御史监视,失则连坐。”帝从之。乃笞监察御史四人。是后御史赴省部者,掾史与之抗礼,但令小吏持文簿置案而去,御史遍阅之,而台纲废矣。

  乙未,浑天仪成。

  夏,四月,戊午,禁江南民挟弓矢,犯者籍为兵。

  戊辰,安南国王陈日烜遣使来贡。

  庚午,沙河决,发兵筑堤以障之。

  癸酉,以高丽国多产银,遣工即其地,发旁近民冶以输官。

  甲戌,诏江淮行省参政实都赴阙,以户部尚书王巨济专理算江淮钱谷,左丞相蒙古岱总之。巨济乘势刻剥,遣使征徽州民钞,多输二千锭,巨济怒其少,欲更益千锭,总管许楫诣巨济曰:“公欲百姓死耶,生耶?如欲其死,虽万锭可征也。”巨济怒解,徽州敕以免。

  置浙东、江东、江西、湖广、福建木绵提举司,责民岁输木绵十万匹,以都提举司总之。

  丁丑,尚书省言:“纳颜已诛,其人户月给米万七千馀石,父母妻子俱在北方,恐生他志,请徙置江南,充锡布鼎所请海船水军。”从之。

  福建行省参政魏天祐,执宋谢枋得至燕。

  初,天祐见时方求才,欲以荐枋碍为功,遣其友赵孟郔诱枋得入城,与之言,坐而不对,且有嫚辞。天祐不能堪,乃曰:“封疆之臣,当死封疆。安仁之败,何不死?”枋得曰:“程婴、公孙杵臼,二人皆忠于赵,一存孤,一死节,一死于十五年之前,一死于十五年之后;汉亡十四年,龚胜乃饿死;司马子长云:‘死有重于泰山,有轻于鸿毛。’参政岂足知此!”天祐怒,逼之北行。枋得以死自誓,自离嘉兴,即不食,二十馀日不死,乃复食。既渡采石,惟少茹蔬果,积数月,困殆。是月朔日至燕,问太后攒所及瀛国公所在,再拜恸哭。已而疾甚,迁悯忠寺,见壁间曹娥碑,泣曰:“小女子犹尔,吾岂不汝若哉!”留梦炎使医持药杂米饮造之,枋得怒,掷之于地。不食,五日死。

  五月,庚辰,浚河西务至通州漕渠。

  丙申,贼钟明亮率众万八千五百馀人来降。

  行御史台复徙于扬州,浙西按察使徙苏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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