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四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0:33

  春,正月,乙卯,群臣上尊号曰:“宪天述道仁文义武大光孝皇帝。”时议欲大赦,参知政事张雄飞曰:“古人言,无赦之国,其刑必平。故赦者,不平之政也。圣明在上,岂宜数赦!帝嘉纳之,遂止下轻刑之诏。

  丁巳,敕:“自今凡奏事者,必先语同列以所奏。既奏,其所奉旨云何,令同列知而后书之簿;不明以告而辄书簿者,杖笔且齐。”

  己未,罢云南都元帅府,府所管军民隶行省。

  甲子,罢扬州等处理算官,以其事付行省。

  丁卯,建都王乌蒙及金齿一十二部俱降。

  建都先为缅所制,欲降未能。时诸王桑阿克达尔及行省右丞台布、参知政事伊克德济分道征缅,于阿昔、阿禾两江造船二百艘,顺流攻之,拔江头城,令都元帅袁世安戍之。遣使招谕缅王,不应,遂水陆并进,攻建都所都太公城,拔之。至是皆降。

  庚午,立江淮、荆湖、江西、四川行枢密院,治建康,鄂州、抚州、成都。

  王积翁久留大都,自诡能宣谕日本。甲戌,遣积翁赍诏奉使,赐锦衣、玉环、鞍辔。帝以日本俗尚佛,命普陀僧如智同往。积翁过温陵,强取任甲所有四舶使行,取道庆元航海,中途鞭任,旋闻任有谇语,乃好语诱以官职。任佯诺,将至日本,醉从者以酒,遂杀积翁,掠其资逃去。

  丁丑,云南诸路按察司官陛辞,诏谕之曰:“卿至彼,当宣明朕意,勿求货财。名成则货财随之,徇财则必失其名,而性命亦不可保矣。”

  二月,辛巳,以福建宣慰使管如德为泉州行省参知政事,征缅。

  浚扬州漕河。

  罢高丽造征日本船。

  壬辰,邕州、宾州民黄大成等叛,梧州、韶州、衡州民相挺而起,湖南宣慰使萨里曼将兵讨之。

  己亥,放檀州淘金五百人还家。

  丁未,括江南乐工。

  命阿塔哈发兵万五千人,船二百艘,助征占城;船不足,命江西省益之。

  戊申,徒江淮行省于杭州,徙浙西宣慰司于平江,省黄州宣慰司入淮西道。

  漳州盗起,命江浙行省调兵进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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