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四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0:33

  厘正选法,置墨簿以籍阿哈玛特党人之名。

  初,阿哈玛特用事,亻并中书左右司为一,以刘正为左右司员外郎。及治阿哈玛特之党,捕正与参政咱希鲁鼎等偕至。帝前问曰:“汝等皆党于阿哈玛特,能无罪乎?”正曰:“臣未尝阿附,惟法是从耳。”会暮,车驾还内,俱械系于阙东隙地。逾数日,奸党多伏诛,复械系正于拱卫司,和尔果斯曰:“上尝谓刘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,可谓廉洁者。”乃得免归。

  冬,十月,辛卯,以平章军国重事耶律铸复为中书左丞相。

  壬辰,享于太庙。

  罢西京宣慰司。

  丙申,初立詹事院,以鄂勒哲为右詹事,萨阳为左詹事。

  诏:“由大都至中滦,中滦至瓜州,设南北两漕运司。”

  乙巳,罢屯田总管府,以其事隶枢密院,令管军万户兼之。

  庚戌,诏:“两广、福建五品以下官,从行省铨注。”

  耶律铸言:“有司官吏以采室女,乘时害民,如令大郡岁取三人,小郡二人,择其可者,厚赐其父母,否则遣还为宜。”从之。

  十一月,丁卯,袭封衍圣公孔洙入觐,以为国子祭酒兼提举浙东学校。

  孔子后,自宋南渡初,其四十八代孙端友子玠寓衢州。帝既灭宋,疑所立,或言孔氏子孙寓衢者,乃其宗子。洙赴阙,逊于居曲阜者,帝曰:“宁违荣而不违亲,真圣人后也。”遂有是命。就给禄与护持林庙。

  诏以阿哈玛特罪恶颁告中书,凡民间利病,即与兴除之。

  壬申,以势家为商贾者阻遏官民船,立沿河巡禁军,犯者没其家。

  十二月,壬辰,中书左丞张文谦为枢密副使。

  乙未,杀宋丞相信国公文天祥。

  先是闽僧言:“土星犯帝座,疑有变。”未几,中山有狂人,自称宋主,有兵千人,欲取文丞相。又,京师有中山薛保住上匿名书告变,言某日烧蓑城苇、率两翼兵为乱,丞相可无忧者。时盗新杀阿哈玛特,遂撤蓑城苇,疑丞相者天祥也。乃召天祥入,帝谕之曰:“汝移所以事宋者事我,我当以汝为相。”天祥曰;“受宋恩为宰相,安肯事二姓?愿赐之一死足矣。”帝犹未忍,麾使退。左右力赞帝从其请,乃诏有司杀于燕京之柴市。俄使止之,至则天祥死矣。

  天祥至柴市,观者万人,临刑,殊从容,问市人曰:“孰南面?”或有指之者,即向南再拜而死。年四十七。其衣带有赞曰:“孔曰成仁,孟曰取义,惟其义尽,所以仁至。读圣贤书,所作何事!而今而后,庶几无愧!”死之日,大风扬沙,帝叹曰:“好男子,不为吾用,杀之诚可惜也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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