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元纪·元纪二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0:21

  丁酉,以江南所获玉爵及玷凡四十九事,纳于太庙。

  先是捕海贼金通精,不获。通精死,获其从子温,有司请论如法。帝曰:“通金已死,温何预焉!”特赦其罪。

  甲辰,诏:“汉军出征,逃者罪死,且没其家。”

  九月,乙巳朔,范文虎荐可为守令者三十人。诏令:“后所荐朕自择之。凡有官守,不勤于职,勿问汉人、回回,皆论诛、籍没。”

  庚戌,诏行省左丞呼逊兼领杭州等路诸色人匠,以杭州税课所入,岁造缯段十万以进。

  阿哈玛特言王相府官赵炳云:“陕西课程,岁办万九千锭,所司若果尽心措办,可得四万锭。”即命炳总之。

  同知扬州总管府事董仲威坐赃罪,行台方按其事,仲威反诬行台官以他事。诏免仲威官,仍没其产十之二。

  戊午,议罢汉人之为达噜噶齐者。

  己巳,枢密院言:“有唐古岱者,冒禁,引军千馀人,于辰溪、沅州等处劫掠新附人千馀口及牛马、金银、币帛,而麻阳县达噜噶齐呼巴布哈为之向导。”敕斩唐古岱、呼巴布哈,馀减死论,以所掠者还其民。

  冬,十月,己卯,享于太庙。

  戊子,千户托讷、总把呼岱擅引军人婺州永康县界,杀掠吏民。事觉,自陈扈从先帝出征有功、乞贷死。敕没其家赀之半,杖遣之。

  辛卯,赈和州贫民钞。

  乙末,纳碧玉爵于太庙。

  辛丑,以月直元辰,命五祖真人李居寿作醮事,奏赤章,凡五昼夜。事毕,居寿请间言:“皇太子春秋鼎盛,宜预国政。”帝喜曰:“寻将及之。”明日,下诏:“皇太子燕王参决朝政,凡中书省、枢密院、御史台及百司之事,皆先启后闻。”

  是月,叙州、夔府至江陵界置水驿。

  蜀地既平,以张庭瑞为诸蛮夷部宣慰使,甚得蛮夷心。

  碉门羌与妇人老幼入市,争价,持刃入碉门,鱼通司系其人,羌酉怒,断绳桥,谋入劫之。鱼通司来告急,左丞汪惟正问计,庭瑞曰:“羌俗暴悍,以斗杀为勇。今如蜂毒一人,而即以门墙之寇待之,不可。宜遣使往谕祸福,彼悟,当自回矣。”惟正曰:“使者无过于君。”遂从数骑抵羌界,羌陈兵以待,庭瑞进前语之曰:“杀人偿死,羌与中国之法同。有司系诸人,欲以为见证耳,而汝即肆无礼。如行省闻于朝,召近郡兵,空汝巢穴矣。”其酋长弃枪弩拜曰:“我近者生裂羊胛卜之,视肉之文理何如则吉,其兆曰:‘有白马将军来,可不劳兵而罢。’今公马果白,敢不从命!”乃论杀人者,馀尽纵遣之。遂与约,自今交市者以碉门为界,无相出入。

  官买蜀茶,增价鬻于羌人,人以为患。庭瑞更变引法,每引纳二缗,而付文券与民,听其自市于羌,羌、蜀便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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