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八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50:05

  戊寅,元阿喇罕破银林东坝,戍将赵淮兵败,与其妾俱被执,妾死之。阿珠使淮招李庭芝,许以大官,淮佯诺,至扬州城下,乃大呼曰:“李庭芝,尔为男子,死则死耳,毋降也!”阿珠怒,杀之。

  元兵入广德军四安镇,陈宜中仓皇发临安民年十五以上者,皆籍为兵,号武定军,召文天祥自平江入卫。

  壬午,元将宋都木达等长驱而进,所至莫当其锋,隆兴转运判官刘槃以城降。不数日,取江西十一城,进逼抚州。时黄万石为江西制置使,开阃州治,闻兵至,奔建昌。都统密佑率众逆战进贤坪,元兵呼曰:“降者乎?斗者乎?”佑曰:“斗者也。”麾其兵突进,至龙马坪,元军围之数重,矢下如雨。佑身被四矢、三枪,犹挥双刀,率死士数十人斫围南走,前渡,桥板断,被执。宋都木达曰:“壮士也!”欲降之,系之月馀,终不屈。骂万石为卖国小人,使我志不得伸。宋都木达又命刘槃、吕师夔以金符遗之,许以官,佑不受。复令佑子说之曰:“父死,子安之?”佑斥曰:“汝行乞于市,第云密都统子,谁不怜汝?”怡然解衣请刑,遂死,元兵皆泣下。佑之先,密州人,后渡淮,居庐州。

  元兵进入建昌,黄万石走入闽。

  元改顺天府为保定府。

  元枢密院言:“新附郡县,有既降复叛及纠众为盗,犯罪至死者,请从权宜处决。”诏:“今后杀人者死,问罪状已白,不必待时即行刑;其奴婢杀主者,具五刑论。”

  癸未,元兵入兴化县,知县胡拱辰自杀。

  甲申,元巴延至常州,会兵围城。知州姚訔,通判陈炤,都统王安节、刘师勇,力战固守。巴延遣人招之,譬喻百端,终不听。巴延怒,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,运土为垒,土至,并人以筑之,且杀之,煎油作砲,焚其牌杈,日夜攻不息。城中甚急,而訔等守志益坚。巴延叱帐前诸军奋勇争先,四面并进。攻二日,城破,訔死之。炤与安节犹巷战,或谓炤曰:“城北东门未合,可走。”炤曰:“去此一步,非死所矣!”日中,兵至,死焉。巴延命尽屠其民。执安节至军前,不屈,亦死。师勇以八骑溃围走平江。安节,坚之子也,事闻,赠龙图阁待制,炤直宝章阁,并官其子。

  乙酉,升宜兴县为南兴军。

  以江东提刑谢枋得为江西招谕使。初,枋得闻淮西、江东、西州郡守将,皆吕师夔部曲,故争降附,自以与师夔善,乃应诏上书,保师夔可言,宜分沿江诸屯,以师夔为镇抚使,使之行成,且请身至江州见文焕与议。朝廷乃以枋得为沿江察访使以往,会文焕北还,不及而反,遂改知信州。

  丙戌,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王应麟,请为济王立后,乃诏赠太师、尚书令、进封镇王,谥昭肃,择后奉祀,赐田万亩。

  留梦炎用徐囊为御史,擢黄万石、吴浚等。王应麟缴奏曰:“囊与梦炎同乡,有私人之嫌。万石粗戾无学,南昌失守,误国罪大,今方欲引以自助,善类为所搏噬者,必携持而去。吴浚贪墨轻躁,岂宜用之?况梦炎舛令慢谏,谠言勿敢告,今之卖降者,多其任用之士!”疏再上,不报,出关俟命,再奏曰:“因危急而紊纪纲,以偏见而咈公议,臣封驳不行,与大臣异论,势不当留。”遂归。

  己丑,元兵破独松关,冯骥死之,守将张濡遁。诏赠骥集英殿修撰。

  独松既破,邻疆守者皆望风而走,朝廷大惧。时勤王师仅三四万人,文天祥与张世杰议,以为:“淮东坚壁,闽、广全城,若与敌血战,万一得捷,则命淮师以截其后,国事犹可为也。”世杰大喜。陈宜中白太后降诏,以王师务宜持重,议遂止。秘书监陈著上疏请从天祥之义曰:“与其坐以待困,曷若背城借一!万有一幸,则人心贾勇!且敌非必真多智力,不过乘胜长驱。若少沮之,则主兵之与悬军,其壮弱即异矣。”宜中不听,出著知台州。

  元董文炳破江阴军。

  元以高丽国官制僭滥,遣使谕旨,凡省、院、台、郡、官名、爵号与朝廷相类者,改正之。

  乙未,左丞相留梦炎遁。

  十二月,丁酉朔,诏贾似道归葬,返其田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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