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,七月,己卯,封不俦为嗣濮王。
庚辰,金朝献于衍庆宫。
壬午,金诏:“民间交易典贸,一贯以上,并用交钞,毋用钱。”
大旱,飞蝗蔽天,食浙西豆、粟皆尽。乙酉,下诏罪己,命郡邑赈恤之。
金敕尚书省:“自今初受监察者,令进利害帖子,以待召见。”
甲午,金左副元帅完颜匡自许州还都。
八月,庚戌,金割汝州襄城县隶许州。
初,方信孺至濠州,赫舍哩子仁止之于狱,露刃环守之,绝其薪水,要以五事。信孺曰:“反俘、归币,可也;缚送首谋,自古无之;称籓、割地,则非臣子所敢言。”子仁怒曰:“若不望生还耶?”信孺曰:“吾将命出国门时,已置生死度外矣。”子仁遣至汴见元帅崇浩,出就传舍。崇浩使将命者来,坚持五说,且谓称籓、割地自有故事。信孺曰:“昔靖康仓卒割三镇,绍兴以太母故暂屈,今日可用为故事耶?请面见丞相决之。”崇浩坐幄中,陈兵见信孺,曰:“五事不从,兵即南下矣。”信孺辩对不少屈,崇浩叱之曰:“前日兴兵,今日求和,何也?”信孺曰:“前日兴兵复仇,为社稷也;今日屈己求和,为生灵也。”崇浩不能诘,授以报书曰:“和与战,俟再至决之。”
信孺还,诏侍从、两省、台谏官议所以复命,众议还俘获,罪首谋,增岁币五万,遣信孺再往。时吴曦已诛,金人气颇索,然犹执初议。信孺曰:“本朝谓增币以为卑屈,况名分、地界哉!且以曲直校之,本朝兴兵在去年四月,若移书诱吴曦,则去年三月也,其曲固有在矣。如以强弱言之,若得滁、濠,我亦得泗、涟水;若夸胥浦桥之胜,我亦有凤凰山之捷;若谓我不能下宿、寿,若围庐、和、楚,果能下乎?五事已从其三,而犹不我听,不过再校兵耳!”金人乃曰:“割地之议姑寝,但称籓不从,当以叔为伯,岁币外别犒师可也。”信孺固执不许。崇浩遂密与定约,复命。
朝廷以林拱辰为通谢使,与信孺执国书誓草,及许通谢百万缗。至汴,崇浩怒信孺不曲折建白,遽以誓书来,有诛戮禁锢语,信孺不为动。将命者曰:“此非犒军可了,别出事目以示之。”信孺曰:“岁币不可再增,故代以通谢钱。今得此求彼,吾有陨首而已。”会蜀兵入大散关,崇浩益疑之,乃遣信孺还,复书于张岩曰:“若能称臣,即以江、淮之间取中为界,欲世为子国,即尽割大江为界,且斩元谋奸臣,函首以献,及添岁币五万两匹,犒师银一千万两,方可议和好。”信孺还,致其书。韩侂胄问之,信孺言:“敌所欲者五事:一,割江、淮;二、增岁币;三,索归正入;四,犒军银;五,不敢言。”侂胄固问之,信孺徐曰:“欲得太师头耳。”侂胄大怒。
九月,庚戌朔,金左丞相兼都元帅崇浩卒于军,谥通敏,崇浩与布萨揆、穆延斯图赉皆金之宿将也,相继而殁。临战易将,兵家所忌,而宋人不知乘,举朝惴惴,以和议得成为幸,故金人每笑南朝无人。
壬午,方信孺以忤韩侂胄,坐用私觌物擅作大臣馈遗金将,夺三官,临江军居住。信孺三使,金人虽未许即和,然书问往来,亦不拒其请,信孺既贬,欲再遣使,顾在廷无可者,近臣以王楠荐;乃命楠假右司郎中,持书北行,楠,伦之孙也。
甲申,金以左丞布萨端为平章政事,封申国公。命完颜匡代崇浩统师于汴,晋平章政事兼左副元帅,封定国公。
乙酉,权攒成肃皇后于永阜陵。
辛卯,以殿前都指挥使赵淳为江淮制置使。乙未,张岩罢。韩侂胄闻金人欲罪首谋,意怀惭愤,复欲用兵,乃以淳镇江淮而罢张岩。岩开督府九月,耗县宫钱三百七十万缗。
壬寅,祔成肃皇后神主于太庙。
是秋,蒙古再伐西夏,克斡啰该城。
冬,十月,乙卯,复珍州、遵义军。
上一篇:宋纪·宋纪一百五十七
下一篇:宋纪·宋纪一百五十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