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五十五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7:12

  庚午,金以知大兴府卞为御史大夫。时言官谓御史大夫久阙,宪纪不振,宜选刚正疾恶之人,肃清庶务,遂以卞为之。

  丙子,金尚书省奏拟同知商州事富察西京为济南府判官。金主曰:“宰相岂可止徇人情,要当重惜名器。此人不堪,朕尝记之,与七品足矣。”

  庚辰,金以上京留守图克埋镒为平章政事。金主尝问宰臣:“镒与崇浩孰优?”张万公对曰:“皆才能之士,镒似优。镒有执守,崇浩多数耳。”金主曰:“何为多数?”万公曰:“崇浩微似迎合。”

  金主曰:“卿言是也。”

  夏,四月,金尚书省进《律义》。

  己酉,封宗子不璺为嗣濮王。

  辛亥,监都进奏院邓友龙,请明诏大臣,用舍从违,谨所决择,无用伪党。友龙寻擢监察御史。

  五月,丙辰,以旱决中外系囚。

  己未,金敕诸路按察司,纠察亲民官以大杖棰人者。先是贾铉上书曰:“亲民之官,任情立威,所用决杖,分径长短,不如法式,甚者以铁刃置于杖端,因而致死。愿下州群申明旧章,检量封记,按察官检察不如法者,具以名闻。内廷敕断,亦依已定程式。”故有是命。

  丙寅,诏大理、三衙、临安府及诸路阙雨州县释杖以下囚。

  戊辰,诏侍从、台谏、两省、卿监、郎官、馆职疏陈阙失及当今急务。辛未,以久旱,诏中外陈朝廷过失及时政利害。知兴国县庄夏上封事曰:“君者,阳也;臣者,君之阴也。今威福下移,此阴胜也。积阴之极,阳之气散乱而不收,其弊为火灾,为旱蝗。愿陛下体阳刚之德,使后宫戚里,内省黄门,思不出位,此抑阴助阳之术也。”召为太学博士。

  壬申,雨。

  庚辰,金地震。

  六月,乙酉朔,日有食之。

  戊子,太上皇后李氏崩于寿康宫,年五十六。

  戊申,同知枢密院事许及之,以母丧去位。

  秋,七月,癸亥,金定居祖父母丧婚娶听离法。

  丁卯,以御史中丞陈自强签书枢密院事。自强自选人至枢府,首尾仅四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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