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辰,诏:“内侍省都知杨浩,怀奸凶恶,刺面杖脊,配吉州;押班黄迈,私相朋附,决杖,编管抚州。”寻送浩抚州、迈常州居住。
马大同为户部,侍御史林大中劾其用法严峻,帝欲易置它部,大中曰:“是尝为刑部,固以深刻称。”章三上,不报。又论大理少卿宋之瑞,章四上,亦不报。大中以言不行求去,改吏部侍郎,不拜;乃除直宝谟阁,与大同、之瑞俱出知外郡。
○光宗循道宪仁明功茂德温文顺武圣哲慈孝皇帝绍熙三年(金明昌三年)
春,正月,乙巳朔,帝有疾,不视朝。
起居舍人陈傅良奏曰:“一国之势犹身也,壅底则致病。今日迁延某事,明日阻节某事,即有奸险,乘时为利,则内外之情不接矣。”
庚戌,蠲四川盐酒重额九十万缗。
出度僧牒二百,收淮东铁钱。
壬戌,金主如春水。
二月,甲戌朔,金敕:“明安、穆昆许于冬月率所属户畋猎二次,每出不得过十日。”
壬辰,金主还都。
金以王庭筠为应奉翰林文字。先是金主叹学士乏材,完颜守贞曰:“王庭筠其人也。”故有是命。
丁酉,申严钱银过淮之禁。
闰月,丙午,禁郡县新作寺观。
壬戌,诏:“州县未断之讼,监司毋得移狱。违者许执奏。”
甲子,成都路转运判官王溉以代民输激赏等捐钱三十三万缗,诏进一官,仍令再任。
三月,辛巳,帝疾稍愈,始御延和殿听政。封子济为安定郡王。
帝自有疾,重华温清之礼以及诞辰节序,屡以寿皇传旨而免。至是宰辅百官下至韦布之士,以过宫为请者甚众,至有叩头引裾号泣者。帝开悟,有命驾意,竟不果行,都人始以为忧。
甲申,筑峡州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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