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五十一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6:44

  丙申,金主冬猎;癸丑,还都。

  甲寅,大阅。

  十一月,庚午,诏改明年为绍熙元年。

  乙亥,金命参知政事伊喇履提控刊修《辽史》。

  诏:“陈源毋得辄入国门。”

  丁丑,减江、浙月桩钱额十六万千馀缗。

  金御史台言:“故事,台官不得与人相见,盖为亲王、宰执、形势之家,恐有私徇;然无以访知民间利病,官吏善恶。”诏:“自今许与四品以下官相见,三品以上如故。”

  辛巳,金诏有司:“今后诸处或有饥馑,令总管、节度使及提刑司先行赈贷,然后言上。”

  改硃熹知漳州。

  熹至部,奏陈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,减经总制钱四百万。又以俗未知礼,采古丧葬嫁娶之仪,揭以示之,命父老解说,以教其子弟。

  漳俗崇信释氏,男女聚僧舍为传经会,女不嫁者为庵以居,熹悉禁之。

  十二月,特诏知隆兴府黄洽言事。

  洽奏用人之道,屡乞归田,寻命提举洞霄宫。方未得请也,人劝之治第,洽曰:“吾书生,蒙拔擢至此,未有以报国,而先营私乎!使吾一旦罪去,犹有先人敝庐可庇风雨,夫复何忧!”

  戊戌,金赈宁化、保德、岚州饥。

  壬子,金主谕台臣曰:“提刑司所举劾多小过,行则失大体,不行则恐有所沮。其以此意谕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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