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四十九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6:28

  乙未,金主谓宰臣曰:“巡狩所至,当举善罚恶。凡有孝弟珪睦者举用之,无行者教戒之,不悛则加惩罚。”

  丙午,金主猎于勃野淀。

  乙卯,金主谓宰臣曰:“今时之人,有罪不问,则谓人不及知;有罪必责,则谓寻求其罪。风俗之薄如此,不以文德感之,安能复于古也。”

  甲寅,筑黎州要冲城。

  是月,以泉、福、兴化饥,兴元旱,并赈之。

  金太子遣子金源郡王玛达格,奉表请金主还都。

  八月,辛酉,诏:“浙西诸州府,各将管下围田明立标记,仍谕官民不得于标记外再有围裹。”

  戊辰,赵汝谊奏贩米不得阻遏,其以喝花为名,故作留滞者,许赴监司、台部越诉,重置典宪,从之。

  帝闻陇、蜀军陈,向用纯队,近易为花装,令利州三路都统制条具二者孰便。既而兴州吴挺奏:“行军用师,惟尚整肃,其花装队,未战先已错杂。”兴元府彭杲奏:“四川诸军,昨自绍兴之初,团结皆为纯队,以五十六人为队,止是教习纯队事艺,兵刃相接,取便应用。”金州传钧奏:“陇、蜀山川,平陆少而险阻多,两军相遇,或我高而彼下,必须纯用弓弩;狭隘相遇,则纯用干戟。遇有缓急,全队呼索,易于应集。”九月,戊子,诏并依旧纯队。

  辛丑,帝谕宰臣曰:“每月财赋册,今后便令进入,欲加增减。”

  戊申,勘会诸路州军义仓米,合随正苗交纳,诏:“诸路提举常平官行下所部,随乡分丰歉,依条收纳入仓,不得侵隐它用。岁终,具数申尚书省。”

  是月,敷文阁学士致仕李焘卒。

  焘性刚大,特立独行,著书外无嗜好。帝闻其卒,嗟悼,谓侍臣曰:“朕尝许焘大书‘续资治通鉴长编’七字,且用神宗赐司马光故事,为序冠篇,不谓其遽亡。”

  冬,十月,甲子,初举改官人犯赃者,举主降二官。

  乙丑,侍读张大经等言:“陛下因讲《泰》之九二,有曰:‘君子以其类进而为善,小人以其类进而为恶。未有无助也。’讲《萃》之上六,有曰:‘盛极则衰,乱极则治。’皆深得《大易》之旨,乞宣付史馆。”

  丙寅,吏部奏宾州三县请通差文武臣,帝曰:“武臣中极难得人,小使臣尤不历练,委以一县,是害及一县也。”

  丙子,盱眙军言得金人牒,以上京地寒,来岁正旦、生辰人使权止一年。

  时金主保境息民,非有它意,而一时闻金人却使,人情大骇。边境奸民,因妄传国报以觊多得金帛,或云金人内乱,或云有边部之扰,或又云缮汴京城,开海州漕渠,河南、北签兵且南下矣。朝野自相恫吓,迄无定论,而金人晏然不知也。及次年,金主还都,浮言始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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