庚申,临安蝗。诏守臣亟加焚瘗。
甲子,太白经天。
提举浙东常平硃熹以前后奏请多见抑,幸而从者,率稽缓后时,又以旱蝗相仍为忧,疏言:“为今之计,独有断自圣心,沛然发号,责躬求言,然后君臣相戒,痛自省改。其次惟有尽出内库之钱,以供大礼之费,为收籴之本,诏户部无得催理旧欠,诸路漕政遵依条限检放租税,诏宰臣沙汰被灾路分州军监司、守臣之无状者,遴选贤能,责以荒政,庶足以下结人心,消其乘时作乱之意。不然,臣恐所忧者不止于饿殍而在于盗贼,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国家也。”
秋,七月,甲戌,以常平、义仓及桩官米四十万石付诸司预备赈粜。
辛巳,出南库钱三十万缗付硃熹备赈粮。
金宰臣奏事,金主颇有疾,宰臣请退,金主曰:“岂以朕之微爽于和而倦临朝之大政耶!”使终其奏。
壬辰,以资政殿学士李彦颍参知政事。彦颍病羸,艰拜起,力辞,帝曰:“老者不以筋骨为礼。孟享礼繁,特免卿。”
诏:“发所储和粜米百四十万石,补淳熙八年赈济之数,于沿江屯驻诸州桩管。”
甲午,金主秋猎。
八月,庚子,侍从、台谏集议,奏曰:“自宰相、执政、侍从、卿监、正郎员分为五等,除致仕遗表已议裁减外,将逐郊廕补恩泽,每等降杀,以两酌中,定为止数;武臣比类施行。宰相十人,开府以上同;执政八人,太尉同;侍从六人,观察使至节度、侍御史同;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,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同;带职朝奉郎至朝议大夫三人。职事官寺长贰、监长至左右司谏、开封少尹,厘务及一年,须官至朝奉郎并朝奉郎元带职人,因除在京职事官而寄职者同,武翼大夫至武功大夫同;非侍从官无遗表外,见行条格致仕、遗表,通减三分之一,馀分不减。”绍兴初,中书舍人赵思诚上任子限员之议,诏从官集议。至是始用廷臣集议行之。
淮东、浙西蝗。壬子,定诸州捕蝗赏罚。
除硃熹直徵猷阁,以其赈济有劳也。
戊辰,太白经天。
九月,庚午,以王淮为左丞相,梁克家为右丞相。
时成都阙帅,帝问孰可者,淮以留正对。帝曰:“非闽人乎?”淮曰:“立贤无方,汤之执中也。必曰闽有章惇、吕惠卿,不有曾公亮、苏颂、蔡襄乎?必曰江、浙多名臣,不有丁谓、王钦若乎?”帝称善,遂有正。
丙子,封子彤为安定郡王。
戊寅,金主还都。
辛巳,大享于明堂,大赦。召史浩、陈俊卿陪祀,辞不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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