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三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4:34

  金主诏:“自来沿边州军设置榷场,本务通商,便于民用,其间多有夹带违禁物货,图利交易,及不良之人私相来往,可将密、寿、颍、唐、蔡、邓、秦、巩、洮、凤翔府等处榷场,并行废罢,只留泗州榷场一处,每五日一次开场,仍指挥泗州照会移文对境州军,照验施行。”

  二月,丙戌朔,盱眙军申到北界泗州牒,金国已废罢密、寿等州榷场,只存留泗州一处。诏:“盱眙军榷场存留,馀并罢之。”时事出不意,南北商旅,弃物货而逃者甚众,既而无所得食,渐致抄掠。议者请严责州县捕之,帝不听,命给裹粮,各使归业,久之遂定。金人又于泗州增榷场屋二百间。于是盱眙亦如之,仍创给渡淮木牌,增守卒焉。

  奉国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、判兴州吴璘为少保。

  己丑,诏:“海商假托风潮辄往北界者,依军法。”

  侍御史叶义问试尚书吏部侍郎。

  金以左宣徽使许霖为御史大夫。

  壬辰,定江军承宣使、同知大宗正事士篯为安庆节度使。

  己亥,权尚书工部侍郎刘璋兼权吏部侍郎,给事中兼侍讲、权直学士院杨椿试兵部侍郎。

  壬寅,宗正少卿杨偰权尚书工部侍郎。

  丁未,金修中都城,造战船于通州。

  金主谕宰相曰:“宋国虽臣服,有誓约而无诚实;比闻沿边买马及招纳叛亡,不可不备。”乃遣使籍诸路明安部族及州县渤海丁壮充军,及分往上京、东京、北京、西京,凡年二十以上、五十以下者皆籍之,虽亲老、丁多、乞一子留侍,亦不许。

  己酉,帝谓大臣曰:“闻江西境内有群聚而掠人于道者。”王纶曰:“艰食之民,不得已而为之,未必皆啸聚也。”帝曰:“凡灾伤处,悉令赈济,蠲欠已及二十七万,不知州县奉行何如。轻徭薄赋,自无盗贼,故唐太宗用魏征之言,行仁义既效,且曰‘惜不令封德彝见之。’然德彝与虞世基辈,皆隋朝佞臣误炀帝者。太宗受命,自当斩之,以为奸佞之戒。”

  三月,丙辰朔,金遣兵部尚书萧恭经画夏国边界,遣使分诣诸道总管府督造兵器。

  丁丑,诏帅臣、监司、侍从、台谏岁举可任将帅者二员,具材略所长及曾立功效以奏。

  秘书少监沈介权尚书吏部侍郎。

  夏,四月,壬辰,国子司业黄中贺金主生辰还,言金主再修汴梁,役夫万计,此必欲徙居以见逼,不可不早为之计。时约和久,中外解弛,无战守备,帝闻,矍然曰:“但恐为离宫也。”中曰:“臣见其行事,恐不止为离宫。果南徙居汴,则壮士健马,不数日可至淮上,可无虑乎!”宰相沈该、汤思退闻之,诘中曰:“沈监之归,属耳不闻此言,公安得云云也?”居数日,复往言之,曰:“请勿以妄言即罪。”思退怒,至以语侵中。时中书舍人洪迈亦请密为边备,该等不听。

  辛丑,国子司业黄中守秘书少监。近例,使北还者,率得从官。宰相以中言金有南牧之意,恶之,故沈介迁吏部侍郎,而以中补其处。

  先是武成王庙生芝草,武学博士硃熙载密为图以献。熙载,金坛人汤思退所荐也。于是宰相召长贰赴都堂,责之曰:“治世之瑞,抑而不奏,何耶?”祭酒周绾未及言,中指此图曰:“治世何用此为!”绾退而叹曰:“惜不使中为谏诤官也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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