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二十一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3:18

起著雍敦牂十月,尽屠维协哈五月,凡八月。

     ○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八年(金天眷元年)

  冬,十月,甲寅朔,金以御前管句契丹文字李德固为参知政事。

  丙寅,金主封叔宗强为纪王,宗敏为邢王,太宗子和鲁布等十三人皆为王。

  金自晋王宗翰殁后,太师宗磐日益跋扈,尝与太傅宗干争论于金主前,即上表求退。完颜勖曰:“陛下富于春秋,而大臣不协,恐非国家之福。”金主因两解之。宗磐愈骄恣,又尝于金主前拔刀向宗干,都点检萧仲恭呵止之。己巳,金主始禁亲王以下佩刀入宫。

  辛未,金定封国制。

  癸酉,金以东京留守宗隽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,封陈王。宗隽入朝,与宗磐深相结。

  甲戌,特进、尚书左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兼枢密使赵鼎罢,为检校少傅、奉国节度使、两浙东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绍兴府。

  时秦桧党侍御史萧振等,屡以浮言使鼎自去,鼎犹未深觉,其客敕令所删定官方畴以书劝之曰:“见几而作,《大易》格言;当断不断,古人深戒。”鼎乃引疾乞免。殿中侍御史张戒上疏乞留鼎,否则置之经筵。时桧力劝屈己议和,鼎持不可,繇是卒罢。

  鼎入辞,从容奏曰:“臣昨罢相半年,蒙恩召还,已见宸衷所向与乡来稍异。臣今再辞之后,人必有以孝悌之说胁制陛下矣。臣谓凡人中无所主而听易惑,故进言者得乘其隙而惑之。陛下圣质英迈,见天下是非善恶,谓宜议论一定,不复二三;然臣甫去国,已稍更改。如修史本出圣意,非群臣敢建言,而未几复罢,此为可惜。臣窃观陛下未尝容心,特既命为相,不复重违其意,故议论取舍之间,有不得已而从者。如此,乃宰相政事,非陛下政事也。”

  鼎行,桧奏乞同执政往饯。枢密副使王庶谓鼎曰:“公欲去,早为庶言。”鼎曰:“去就在枢密,鼎岂敢与!”桧至,鼎一揖而去,自是桧益憾之。

  丁丑,京东、淮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乞赴行在奏事。

  先是徽猷阁直学士王伦既与乌陵阿思谋至金廷,金主复遣签书宣徽院事萧哲等为江南诏谕使,使来计事。世忠闻之,上疏曰:“金人遣使前来,有诏谕之名,事势颇大。深思敌情,继发重兵压境,逼胁陛下别致礼数。今当熟计,不可轻易许诺。其终不过举兵决战,但以兵势最重去处,臣请当之。”因乞赴行在奏事,驰驿以闻,上不许。

  戊寅,枢密副使王庶言:“间者金使之来,大臣佥议,或和或战,所主不同。臣忠愤所激,辄尔妄发,不量彼己之势,不察时事之宜,屡奏封章,力请谢绝,专图恢复。谓敌情不可以仁恩驯服,王伦之往,必致稽滞。今闻奏报,已还近境,和议可决。臣谋不逮远,智不通方,伏望速赐降黜。或以适补执政阙员,未便斥去,乞即特降处分,遇有和议文字,许免签书,庶逃前后反复,有失立朝之节。”己卯,诏不许。

  十一月,甲申,翰林学士承旨孙近参知政事。

  丙戌,权尚书礼部侍郎兼侍讲张九成罢。

  初,赵鼎之未去也,九成谓鼎曰:“金失信数矣,盟墨未干,以无名之师掩我不备。今实厌兵,而张虚声以撼中国。彼诚能从吾所言十事,则与之和,当使权在朝廷可也。”

  鼎既免,桧谓九成曰:“且同桧成此事,如何?”九成曰:“事宜所可,九成胡为异议!特不可轻易以苟安耳。”它日,与吕本中同见秦桧,桧曰:“大抵立朝须优游委曲,乃能有济。”九成曰:“未有枉己而能正人。”桧为之变色。九成从容言于帝曰:“敌情多诈,议者不究异日之害,而欲姑息以求安,不可不察。”会桧闻九成在经筵讲书,因及西汉灾异事,大恶之。九成入见,面奏曰:“外议以臣为赵鼎之党,虽臣亦疑之。”帝问其故,九成曰:“臣每造鼎,见其议论无滞,不觉坐久,则人言臣为鼎党无足怪。”既而九成再章求去,帝命以次对出守。桧必欲废置之,除秘阁修撰、提举江州太平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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