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命参议官李若虚、统制官王贵诣江州,敦请飞依旧管军,如违并行军法。若虚等至东林寺见飞,具道朝廷之意,飞乃受诏赴行在。
张浚见飞,具道上之眷遇,且责其不俟报弃军而庐墓。飞具表待罪,帝慰遣之。将行,帝谓飞曰:“卿前日奏陈轻率,朕实不怒卿;若怒卿,则必有行遣,太祖所谓‘犯吾法者,惟有剑耳’。所以复令卿典军,任卿以恢复之事者,可以知朕无怒卿之意也。”飞得帝语,意乃安。至是遣敏求来奏事,委曲感恩,云:“非官家保全,何以有今日!”翼日,帝以其语谕辅臣,秦桧不悦。
壬申,张浚以旱乞率从官祷雨,又乞弛役、虑囚等数事,因奏:“如浙西诸郡及宣州、广德军地形未觉旱,如镇江、建康地形高,最觉阙雨。”上曰:“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实,宫中种两区稻,其一地下,其一地高。昨日亲阅之,地高者,其苗有槁意矣。须精加祈求,庶几数日间得雨也。”
时方盛暑,浚一日坐东阁,参知政事张守突入,执浚手曰:“守向言秦旧德有声,今与同列,徐考其人,似与昔异,晚节不免有患失心,是将为天下深忧。”盖指枢密使秦桧也。浚以为然。
辛巳,张浚等奏祷雨备至,未获休应,帝曰:“应天须以实,如恤刑、弛役之类,当更有实惠可及民者。朕晓夜思之,如积欠一事,为民之害甚大,比因移跸,所过州郡,下蠲除之令,民间极喜。可将绍兴五年以前税赋积欠及其它逋负,议蠲之,庶几少苏民力。”浚等退而条具,悉施行焉。
金大保、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。宗翰决策制胜,有古名将风,薨年五十八。
甲申,蠲诸路民户绍兴五年以前欠租;其坊场净利,五年正月以前所负,亦除之。建康府居民,贫病者畀之药,死者助其葬。
乙酉,权户部侍郎王俣请就建康权正社稷之位,诏从之。
丙戌,夜,金京师地震。
封皇叔宗隽、宗固、叔祖晕皆为王。
丁亥,金汰兵兴滥爵。
戊子,诏:“诸路州县逃亡民户未开垦田亩,通限八年输全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