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一百八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1:54

  甲子,建康府路安抚大使吕颐浩,乞益兵讨李成,帝曰:“颐浩奋不顾身,为国讨贼,群臣所不能及。但与贼相距,不度彼己,容易轻进,此其失也。今兵既少衄,须令且持重,急遣王侄引兵助之。”范宗尹曰:“颐浩意欲更得韩世忠兵马为助。”帝曰:“若遣韩世忠提全军,破贼有馀力;但敌骑尚在江北,未可遽行。”李回曰:“成敢拥众跨江跳梁,正倚金人南侵,朝廷不能遣发大兵。若陛下亲御六师,移跸饶、信间,则成败胆矣。”帝曰:“朕日夜念此不少置,决意须亲征。俟敌骑稍北,遣世忠先行,朕继总兵临之。先以赏招携其众,许归自新,则成必易擒,亦不欲多杀士众也。”

  丙寅,诏神武前军统制王侄以本部万人速往吕颐浩军策应。

  是月,宣抚处置使张浚,自秦州退军兴州。

  初,浚兵既溃于富平,金人以所得陕西金币悉归河东帅府。会张中孚、赵彬送款于金人,知慕容洧叛,乃遂引兵而西,走秦凤路。马步军副总管吴玠自凤翔走保大散关之东和尚原,权环庆经略使孙恂由陇关入秦,与浚会。金人至渭州,得其情实,乃入德顺军。浚闻敌人德顺,遂移司兴州,簿书辎重,悉皆焚弃。

  浚之出师也,干办公事、朝请郎杨晟惇力言其不可,浚不从,晟惇乃求行边,不随幕下。及是来见浚,浚稍以诸事委之。晟惇言:“金人必欲举川、秦,然后归国。不若引兵金、洋一带,俟敌骑既去,然后收复川、陕,事乃永定。”浚虽不用其说,然已置陕西于度外矣。起复朝议大夫、知兴元府王庶亦来,见浚计事,力陈保奏之策。众议不同,庶请归持馀服。

  浚之自邠南归也,将士皆散,惟亲兵千馀人自随,其属官皆惧。有建议当保夔州者,参议官刘子羽曰:“议者可斩也。宣抚司岂可过兴州一步!系关陕之望,安全蜀之心。”干办公事谢升亦言不当远去,请筑青阳潭左右四关、六屯,浚以为然,乃劾异议者,遣子羽单骑至秦州,访诸将所在。时敌骑四出,道阻不通,将士无所归,忽闻子羽在近,宣抚使留蜀口,乃各引所部来会,凡十数万人,军势复振。浚哀死问伤,录善咎己,人心粗安。

  或谓吴玠:“宜移屯汉中以保巴蜀。”玠曰:“敌不破我,讵敢轻进!吾坚壁重兵,下瞰雍甸,敌惧吾乘虚袭其后,此保蜀良策也。”诸将乃服,时玠在原,军食不继,凤翔之民感其遗惠,相与夜负刍粟输之;玠亦怜其远意,悉厚赏以银帛,民人益喜。敌怒,遣兵伏渭南,邀而杀之,又令保伍相坐,犯者皆死,而民益冒禁输之,数年然后止。

  十二月,庚午,交趾郡王李乾德请入贡,诏却之。

  辛未,金左副元帅宗翰,命诸路州县同以是日大索南人及拘之于路;至癸酉,罢籍客户,拘之入官;至次年春,尽以铁索锁之云中,于耳上刺官字以志之,散养民间。既而立价卖之,馀者驱之夏国以易马,亦有卖于蒙古、室韦、高丽之域者。时金既立刘豫,复以旧河为界,宗翰恐两河陷没士庶非本土之人,逃归豫地,故有是举。

  丁丑,金陕西都统洛索卒,后赠金源郡王,谥庄义。

  己卯,诏户部进钱万缗,奉隆祐皇太后生辰。

  时帝以太后诞日,置酒宫中,从容语及前朝事。后曰:“吾老矣,幸相聚于此,它时身后,吾复何患,然有一事当为官家言之。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,求之古今,母后之贤,未见其比。因奸臣快其私愤,肆加诬谤,有玷盛德。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,而史录所载,未经删定,岂足传信后世?吾意在天之灵,不无望于官家也。”帝闻之惕然。其后更修神宗、哲宗两朝《实录》,盖张本于此。

  癸未,诏:“监司、守倅,并以三年为任。”

  乙未,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为江南路招讨使,进解江州之围,且平群盗,事急速者许便宜。

  时李成乘金人侵略之馀,据江、淮六七州,连兵数万,有席卷东南之意,使其徒多为文书,符谶,幻惑中外,朝廷患之。至是闻金不渡江,帝乃止饶、信之行。范宗尹因请大将讨成,故有是命。仍令前军统制王侄、后军统制陈思恭、镇抚使后飞皆属俊。

  诏:“招讨使位宣抚使下,制置使上,著为令。”

  翰林学士汪藻言:“古者两敌相持,所贵机会,此胜负存亡之分也。金师既退,国家非暂都金陵不可;而都金陵,非尽得淮南不可。淮南之地,金人决不能守;若为刘豫经营,不过留签军数万人而已,盖可驱而去也。淮南近经兵祸,民去本业,十室而九,其不耕之田,千里相望,流移之人,非朝夕可还。国家欲保淮南,势须屯田,则此田皆可耕垦。臣愚以为正二月间,可便遣刘光世或吕颐浩率所部招安人马过江,营建寨栅,使之分地而耕,既固行在籓篱,且清东西群盗,此万世一时也。”疏奏,未克行。中兴后言屯田者,盖自此始。

  是岁,行在大军月费见钱五千馀万缗,银帛、刍粟在外,而诸养兵之费不与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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