戊辰,诏:“以防秋在近,自荆南至镇江府,沿江巡检五十员,令枢密院各择材武可仗者一人为之贰。其土军有阙者,并招填之。”
升公安县为军,以共能捍御也。
甲戌,帝自神霄宫入居建康府行宫。
乙亥,诏谕军民:“以迫近防秋,已令杜充提重兵准备。又于七月下旬,恭请隆祐皇太后率六宫、宗室近属迎奉神主,前去江表。朕与谋臣宿将,戮力同心,以备大敌,进援中原。应官吏士民家属南去者,官司毋得禁。”
先是东京留守杜充将赴行在,檄直龙图阁、知蔡州程昌为留守判官,至是昌入京城视事。时京城自四门外皆阖,人以为病,昌至,欲尽辟之;又游手杂食,市多窜窃,犯者虽一钱亦死,冒欲宽为一千;副留守刘仲荀皆不听。始,昌之离蔡也,吏士皆持半月粮,既而食尽,乃挑野菜而食。
是日,金人破磁州。
初,金人围城急,军校杨再兴等作乱,杀权守赵子节,推将官苏珪领州事。珪曰:“吾有三事,能从我则可。”众曰:“试言之。”珪曰:“我欲率军民夺路归京师。”众曰:“不可。”“力战,如何?”又不可。珪曰:“盍开门乎?”众不应。于是珪率众请降。金人以大队至城下,且折箭为誓曰:“不杀人。”丙子,金人纵米面入城,其价顿减数十倍。时武安城守甚固,金不能攻,及闻磁降,乃下。
秋,七月,己卯,诏:“东京宗室并移虔州。”
辛巳,韩世忠军还,执苗傅、刘正彦、苗翊诣都堂,审验毕,磔于建康市,枭其首。正彦临刑,瞋目骂傅曰:“苗傅匹夫,不用吾言,遂至于此!”
时张逵、苗瑀及傅二子先已死,议者欲孥戮之,大理少卿王衣曰:“此曹在律当诛,顾其中妇女有雇买及卤掠以从者,傥杀之,未免无辜。”帝矍然,即诏自傅、正彦妻子外皆免。衣,历城人也。
癸未,武胜军节度使、御前右军都统制韩世忠为检校少保、武胜、昭庆军节度使,赏平苗、刘之功也。帝遣使赐世忠金合,且御书“忠勇”二字表其旗帜,又封其妻梁氏为护国夫人,给内中俸以宠之。将臣兼两镇,功臣妻给俸,皆自此始。
言者论备江之策,宜以铁索为沈网,横锁江岸,以防浮江顺流之舟;以木为卧栅,密藏于岸步之下,使战舰不可得而入。此二者,用力甚少而收功甚大。乙酉,诏付水军制置使。
丙戌,庆远军节度使、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、御营平寇前将军、权主管侍卫步军使司提举一行事务范琼入见。
初,琼在江西,右正言吕祉首奏其罪,且进取琼之策,乃召琼赴行在。琼住军南昌,徘徊观望,诏监察御史陈戬趣其入觐。琼未拜诏,先陈兵见戬,且剥人以惧之,戬不为动,徐曰:“将军不见苗、刘之事乎?愿熟计。”琼乃朝服北向谢恩,遂引兵赴阙。既至,未肯释兵,及入见,面奏乞贷左言等朋附苗、刘之罪;且言自祖宗以来,三衙不任河东、北及陕人,今殿帅阙官,乞除殿前司职事;又言招到淮南、京东盗贼十九万人,皆愿听臣节制。帝怒。
知枢密院事张浚奏:“琼大逆不道,罪恶满盈。臣自平江勤王,凡五遣人致书,约令进兵,琼皆不答。今呼吸群凶,布在列郡,以待窃发,若不乘时诛戮,它日必有王敦、苏峻之患。”帝许之。右仆射吕颐浩曰:“臣与琼旧有嫌隙,不敢独任其事,愿付张浚。”浚退,与集英殿修撰、权枢密院检详文字刘子羽谋,夜,锁吏于浚府中,使作文书皆备。
丁亥,朝退,伪遣御前右将军都统制张俊以千人渡江,若捕它盗者,因召俊、琼及御前营副使杜充赴都堂计事,使俊将其众甲以来。琼从兵满街,意气自若。食已,颐浩等相顾未发,子羽坐庑下,遽取写敕黄纸诣前曰:“有敕,将军可诣大理置对。”浚数琼罪,琼眙愕,遂以俊兵拥缚付大理,使光世出,抚其众曰:“所诛止琼耳。若等固天子自将之兵也。”众皆投刃曰:“诺。”于是复以八字军还付武功大夫、忠州防御使、新知兆州王彦,而馀兵分隶御营五军。
是日,太子帟薨。太子病未瘳,有鼎置于地,宫人误蹴之有声,太子即惊搐不止,上命斩宫人。少顷,太子薨,年三岁。诏辍五日朝,殡金陵之佛寺。
戊子,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郑卒,年五十。执政甫百日,上甚悼之,谓大臣曰:“朕元子犹能自排遣,讣至,殆不能释也!”常赙外,特赐田十顷,第一区,以抚其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