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寅,金主诏废帝及上皇为庶人。萧庆促帝易服。从臣震惧,不知所为,李若水独持帝曰:“陛下不可易服!”金人曳之去,若水大呼曰:“若辈不得无礼!”因加丑诋,金人击之破面,气结仆地,良久乃苏。
是夜,金人堑南薰门,令吴幵、莫俦入城,推立异姓堪为人主者。先是宗翰欲留萧庆守汴,又有推刘彦宗者,二人辞不敢当,遂有别择之议。
丁卯,范琼逼上皇及太后赴金营,上皇曰:“若以我为质,得皇帝归保宗社,亦无所辞。”又取御佩刀付从臣,乃御犊车出南薰门。上皇顿足舆中曰:“事变矣!”呼取佩刀,已被搜去。宗望令其礼部侍郎刘思来易服,以铁骑拥之而去。都人号哭,琼立斩数人以徇。
金人以内侍邓述所具诸皇子及后宫位号,尽取入军。时肃王枢已出质,郓王楷等九人先从帝在青城,于是安康郡王楃等九人及王贵妃、乔贵妃、韦贤妃诸后宫,康王夫人邢氏与王夫人、帝姬暨上皇十四孙皆出,唯广平郡王捷匿民间,金人檄开封尹徐秉哲取之,迄不免。
是日,孙傅率百僚申状金二帅,请立皇太子为君,金人不听。
金人迫上皇令召皇后、太子,孙傅留太子不遣,吴幵、莫俦督胁甚急,范琼恐变生,以危言詟卫士,辛未,遂拥皇后、太子共车而出。孙傅曰:“吾为太子傅,当同生死。”遂以留守事付王时雍,从太子出,至南薰门,守门人不许,傅遂宿门下以待命。
李若水在金营旬日,骂不绝口,乃裂颈断舌而死。金人相与言曰:“辽国之亡,死义者十数,南朝唯李侍郎一人。”若水监死无怖色。副使相州观察使王履亦死之。
是日,留守王时雍召百官会议所立,众欲举在军前者一人。左司员外郎宋齐愈适自外至,或问以敌意所在,齐愈写张邦昌三字示之,议遂定。时不书议状者,唯孙傅、张叔夜,金人遂取二人往军中。太堂寺主簿张浚、开封士曹赵鼎、司门员外郎胡寅皆逃入太学,不书名。
癸酉,王时雍、梅执礼召百官、士庶、僧道、军民集议推戴事。时孙傅、张叔夜已出,独时雍主其事,恐百官不肯书,乃先自书以率之,百官亦随以书。御史马伸独奋曰:“吾曹职为诤臣,岂容坐视!”乃与御史吴给约中丞秦桧共为议状,愿复嗣君以安四方,桧不答。有顷,伸稿就,首以呈桧。桧犹豫,伸率同僚合词立请,桧不得已始书名。伸遣人驰达金军,并论张邦昌当上皇时蠹国乱政以致倾危之罪。吴幵、莫俦持状诣军前。明日,赍金牒至,言已据所由奏本国,册立张相为皇帝讫,令取册宝及一行册命礼数。
乙亥,金人取秦桧并太学生三十人,博士、正、录十员;何已下随驾在军前人,并取家属。
庚辰,康王如济州。
时王有众八万,屯济、濮诸州,高阳关路安抚使黄潜善,总管杨惟忠,亦部兵数千至东平,王遣真定总管王渊以三千人入卫宗庙。金人闻之,遣甲士及中书舍人张徵赍蜡诏自汴京至,命王以兵付副帅而还京。王问计于左右,后军统制张俊曰:“此金人诈谋耳。今大王居外,此天授,岂可徒往!”王遂如济州。
既而金人谋以五千骑取康王,吕好问闻之,遣人以书白王曰:“大王之兵,度能击之;不然,即宜远避。”且言:“大王若不自立,恐有不当立而立者。”
癸未,城内复以金七万五千八百两、银一百十四万五千两、衣缎四万八十四匹纳军前。
观文殿大学士、中太一宫使唐恪自杀。时金人逼百官立张邦昌,恪既书名,仰药而死。
乙酉,金人以括金未足,杀户部尚书梅执礼,侍郎陈知质,刑部侍郎程振,给事中安扶,枭其首,乃下令曰:“根据官已正典刑,金银或尚未足,当纵兵自索。”既而汉军都统刘彦宗言于宗翰、宗望曰:“萧何入关,秋毫无犯,惟收图籍。辽太宗入汴,载路车、法服、石经以归,皆令则也。”宗翰等颇纳其言。
丁亥,知中山府陈遘为部将沙振所害,帐下卒执振杀之。
是日,建宁宫火。元祐孟皇后徒步出居相国寺前通直郎、军器监孟忠厚家。时六宫有位号者皆北徙,惟后以废得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