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九十六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0:29

  壬子,知应天府杜充改知隆德府。

  金宗望遣贾霆、冉企弓与王俅俱来。时俅至中山望都县,追及肃王。宗望以三镇未下,复令王回,故遣霆等来议。

  癸丑,诏开经筵。

  封太师、沂国公郑绅为乐平郡王。

  御史中丞陈过庭言:“蔡京、王黼、童贯,造为乱阶,均犯大恶,然窜殛之刑,独加于黼,而京、贯止于善地安置,罪同罚异。”乃诏:“京移衡州安置;贯责授昭化军节度副使,郴州安置。”

  臣僚又言:“硃勔父子,皆衡州一处安置,典刑未正。”诏:“勔移韶州羁管,子汝贤、侄汝楫等并各州居住。”

  令吏部稽考庶官,凡由杨戬、李彦之公田,王黼、硃勔之应奉,童贯西北之师,孟昌龄河防之役,夔、蜀、湖南之开疆,关陕、河东之改币,及近习所引,献颂可采,特赴殿试之流,所得爵赏悉夺之。

  甲寅,种师道加太慰、同知枢密院事、河北、河东路宣抚使。

  乙卯,诏:“自今假日特坐,百司毋得休务。”

  丙辰,诏:“有告奸人妄言金人复至以恐动居民者,赏之。”

  己未,复以诗赋取士,禁用《庄》、《老》及王安石《字说》。

  户部尚书梅执礼、礼部侍郎邵溥、中丞吕好问、中书舍人胡安国合奏:“享言动可以师法,器识可以任大,乞擢用之。”不报。

  壬戌,诏:“亲擢台谏官,宰执勿得荐举,著为令。”

  追政和以来道官、处士、先生封赠奏补等敕书。

  癸亥,诏:“蔡京、童贯、硃勔、蔡攸等,久稽典宪,众议不容。京可移韶州,贯移英州,勔移循州,攸责授节度副使、永州安置,勔子孙分送湖南。”

  甲子,令在京监察御史、在外监司、郡守及路分钤辖已上,举曾经边任或有武勇、可以统众出战者,人二员。

  东兵正将古沆与金人战于交城县,死之。

  乙丑,诏:“三衙并诸路帅司,各举谙练边事、智勇过人,并豪俊奇杰、众所推服、堪充统制将领者,各五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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