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九十五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40:22

  复州县免行钱。

  戊辰,诏行元丰官制,复尚书令之名,虚而勿授;三公但为阶官,毋领三省事。

  五月,丁亥,诏:“诸路帅臣举将校有才略者,监司举守令有政绩者,岁各三人。”

  乙未,遣奉议郎舒宸中如金贺生辰,寻改命校书郎卫肤敏。

  六月,辛丑朔,诏宗室复著姓。

  帝授神宗遗训,能复全燕之境者,胙土,锡以王爵,丙午,封童贯为广阳郡王。

  己未,加蔡攸太保。

  戊申,诏:“臣僚辄与内侍来往者论罪。”

  辛亥,虑囚。

  癸亥,诏:“吏职杂流出身人,毋得陈请改换。”

  乙丑,罢减六尚岁贡物。

  是月,宝文阁待制刘安世卒。

  安世少从学于司马光,平居坐不倾倚,书不草率,不好声色货利,忠孝正直,皆取则于光。除谏官,在职累年,正色立朝,其面折廷诤,或逢盛怒,则执简却立,俟威少霁,复前抗辞;旁列者见之,蓄缩悚汗,目之曰“殿上虎”。年既老,群贤凋丧略尽,岿然独存,以是名望益重。梁师成用事,心服其贤,求得小吏吴默常趋走前后者,使持书啖以即大用,默因劝为子孙计,安世笑曰:“吾若为子孙计,不至是矣。且吾废斥几三十年,未尝有一点墨与权贵。吾欲为元祐全人,见司马光于地下耳。”还其书不答。苏轼尝评元祐人物曰:“器之真铁汉!”器之,安世字也。

  秋,七月,庚午朔,诏:“士庶毋以天、王、君、圣为名字。”

  壬申,金禁内外官宗室毋私役百姓。

  己卯,金主诏:“权势之家毋买贫民为奴,其胁买者,一人偿十五人,诈买者,一人偿二人,杖一百。”

  甲申,金括南京官豪牧马,以等第取之,分给诸军。

  是月,熙河、兰州、河东地震。熙河有裂数十丈者,兰州尤甚,仓库皆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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