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九十一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9:57

  夏,四月,乙卯,罢陕西、河东铸夹锡钱。

  丙辰,虑囚。

  立守令劝农黜陟法。

  五月,癸亥,诏:“四川羡馀钱物归左藏库。”

  戊辰,诏:“见在当十钱并作当三行使,以为定制。”

  己卯,东南有星昼陨。

  丁亥,解池生红盐。

  是月,再下通州取陈瓘《尊尧集》送编修政典局。

  辽主清暑于散水原。

  六月,甲寅,复蔡京为太子少师。

  秋,七月,癸未,废平、从二州为砦。

  戊子,醴泉观使吕惠卿,守本官,致仕。

  八月,乙未,复蔡京为太子太师。

  丁巳,尚书右仆射张商英罢,中丞张克公论给事中刘嗣明以缴驳事降官,商英理屈故也。

  商英为政持平,谓蔡京虽明绍述,但借以劫制人主,禁锢士大夫耳。于是大革弊事,改京所铸当十大钱为当三以平泉货,复转般仓以罢直达,行盐钞法以通商旅,蠲横敛以宽民力,劝帝节华侈,息土木,抑侥幸,帝颇严惮之。尝葺升平楼,戒主者遇丞相导骑至,必匿匠楼下,过则如初,时称商英忠直。然意广才疏,凡所当为,先于公座诵言,故不便者得预为计。初,何执中与蔡京同相,凡营立皆预议,至是恶商英出己上,与居中日夜酝织其短,先使言者论其门下客唐庚,窜之惠州。又,帝在潜邸,方伎郭天信言当履天位,及践阼,颇眷宠之,商英因与往来,事觉,帝不悦,居中乃讽克公以嗣明事论之,遂罢政,出知河南府。

  戊午,诏:“监司,部内官吏,一岁中有犯罪至三人以上,虽不及三人而或有尝荐举者,罪及监司。”

  九月,辛酉朔,诏张商英落观文殿大学士,改知邓州;壬申,复降授大中大夫,仍知邓州。校书郎李士观、辟雍博士尹天民,并送吏部,与合入差遣。以刘嗣明奏商英擅便降敕,令天民、士观编类御前文字也。

  戊寅,同知枢密院事王襄罢,知亳州。

上一页 下一页

上一篇:宋纪·宋纪九十

下一篇:宋纪·宋纪九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