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九十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9:50

  三月,庚子,募饥民补禁卒。

  诏:“医学生并入太医局,算入太史局,书入翰林书艺局,画入翰林画图局,其学官等并罢。”

  甲寅,敕所在振恤流民。

  癸亥,诏:“罪废人稍加甄叙能安分守者,不俟满岁,各与叙进,以责来效。”

  丙寅,赐上舍生十五人及第。

  戊辰,诏:“上书邪下等人,可依无过人例,今后改官升任,并免检举。”

  夏,四月,丙子,五国部长贡于辽。

  己卯,班乐尺于天下。

  癸未,蔡京上所修《哲宗实录》。

  丙戌,辽主预行再生礼。癸巳,猎于北山。

  丙申,立感生帝坛。

  丁酉,诏修《哲宗正史》。

  五月,壬寅,停僧牒三年。

  丁未,彗出奎、娄。

  甲寅,立词学兼茂科。帝以宏词科不足以致文学之士,改立此科,岁附贡士院试,去檄书而增制造,中格则授馆职,岁不过五人。

  丙辰,诏以彗见,避殿,减膳,令侍从官直言指陈阙失。

  戊午,赦天下。

  壬戌,改广西黔南路为广南西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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