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七十四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8:07

起屠维协洽正月,尽十二月,凡一年。

     ○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正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二年(辽太康五年)

  春,正月,壬申,辽主如混同江。

  耶律伊逊荐耶律孝杰忠于社稷,辽主谓孝杰可方唐之狄仁杰,赐名仁杰,许放海东青鹘以宠异之。

  辽主将出猎,耶律伊逊请留皇孙,辽主欲从之。宣徽使萧乌纳奏曰:“闻驾出游,欲留皇孙。皇孙尚幼,苟保护非人,恐有它变。果留,愿留臣左右,以防不测。”辽主悟,命皇孙从行,如山榆淀。辽主由是始疑伊逊。

  乙亥,罢岢岚、火山军市马。

  先是市易旧法,听人赊钱,以田宅或金银为抵当;无抵当者,三人相保则给之。皆出息十分之二,过期不输息,每月更罚钱百分之二。贫民取官货不能偿,积息罚愈多,囚系督责,仅存虚数。于是都提举市易王居卿建议:“以田宅金帛抵当者,减其息;无抵当徒相保者,不复给。”己卯,诏:“自正月七日以前,本息之外所负罚钱悉蠲之。”凡数十万缗。负本息者,延期半年。众议颇以为惬。

  壬午,以容州管内观察使杨遂为宁远军节度使。

  丁亥,诏:“宗室大将军以下愿试者,本经及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大义共六道,论一首;大义以五通,论以辞理通为合格。”

  甲午,京兆府学教授蒋夔乞以十哲从祀孔子,从之。夔请以颜回为兗国公,毋称先师;而祭不读祝,仪物一切降杀;而进闵子骞九人亦在祀典。礼官以“孔子、颜子称号,历代各有据依,难辄更改;仪物献祝,亦难降杀。所请九人,已在祀典。熙宁祀仪,十哲皆为从祀,惟州县释奠未载。请自今二京及诸州春秋释奠,并准熙宁祀仪。”

  丙申,帝谓辅臣曰:“向以陕西用度不足,出钞稍多,而钞加贱,遂建京师买盐钞之法。本欲权盐价飞钱于塞下,而出钞付陕西无止法,都内凡出钱五百万缗,卒不能救钞法之弊。盖新进之人轻议更法,其后见法不可行,犹遂非惮改。”王珪曰:“利不百不变法。”帝曰:“大抵均输之法,如齐之管仲,汉之桑弘羊,唐之刘晏,其才智仅能推行,况其下者乎!朝廷措置经始,所当重惜。虽少年所不快意,然于国计甚便,姑静以待之。”

  二月,甲辰,诏威、茂、黎三州罢行义仓法。

  初,知兴州罗观乞置义仓于川峡四路,许之。既而成都府路提举司言:“威、茂、黎三州,夷、夏杂居,税赋不多,旧不推行新法,岁计军储,皆转运司支移;彭、蜀州税未就输及募人入中,恐不可置义仓。”故有是命。

  庚戌,计议措置边防公事所言:“以环庆路正兵、汉、蕃弓箭手强人联为八将。第一将驻庆州,第二将环州,第三将大顺城,第四将淮安镇,第五将业乐镇,第六将木波镇,第七将水和寨,第八将邠州。”从之。

  辛亥,诏:“礼部下第进士七举、诸科八举曾经殿试,进士九举、诸科十举曾经礼部试,年四十以上,进士五举、诸科六举曾经殿试,进士六举、诸科七举曾经礼部试,年五十以上者,听就殿试。内三路人第减一举,皇祐元年以前礼部进士两举、诸科三举准此,仍不限年。其进士一举,诸科二举,年六十以上者,特推恩。”又诏:“开封府、国子监间岁考场以前,到礼部进士五举、诸科六举,年五十以上者,许就殿试。”

  甲寅,日中有黑子。

  诏:“大理寺官属,可依御史台例,禁出谒及见宾客。”

  乙卯,以泸州夷乞弟犯边,诏王光祖等讨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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