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亥,试明经诸科。
丙辰,司天监言四月朔,日当食九分。诏自丁巳避殿减膳,降天下囚罪一等,流以下释之。
己未,诏:“诸路学官,并委中书选京朝官、选人或举人充。”又诏:“诸路择举人最多州军,依五路法,各置教授一员。”
壬戌,御集英殿,赐奏名进士、明经诸科余中以下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、同学究出身,总五百九十六人。赐及第进士钱三千缗,诸科七百缗,为期集费。中,常州人也。
丁卯,宰相上表请复膳,不许。
诏进士、诸科并试明法注官。
戊辰,置诸路提点刑狱司检法官各一员,从吕惠卿请也。
庚午,封李乾德为交趾郡王。
夏,四月,甲戌朔,日当食,云阴不见。宰臣进贺,以为圣德所感,乞御殿复膳;从之。
乙亥,以朝集院为律学,置教授四员。公试习律令生员义三道,习断案生员一道,刑名五事至七事;私试义二道,案一道,刑名三事至五事。命官举人皆得入学习律令。
戊寅,知桂州沈起乞自今本路有边事,止申经略司专委处置及具以闻,从之。
自王安石用事,锐意开边,知邕州萧注,喜言兵,羡王韶等获高位,乃上疏言:“交趾虽奉朝贡,实包祸心久矣,今不取,必为后忧。”会交人为占城所败,或言其馀众不满万,可计日以取,诏以注知桂州,经略之。注入朝,帝问攻取之策,注复以为难。时起为度支判官,言南交小丑,无不可取之理;乃以起代注。起迎合安石,遂一意事攻击,交趾始贰。
乙酉,熙河经略司上河州得功将卒,王安石白帝:“士气自此益振。”帝曰:“古人谓举事则才自练,此言是也。”安石曰:“举事则才者出,不才者困,此不才者所以不乐举事也。”
壬辰,辽主如旺国崖。
甲午,定齐、徐等州保甲。
戊戌,裁定在京吏禄。
己亥,文彦博罢。
市易司既立,至果实亦官监卖,彦博以为损国体,敛民怨,致华岳山崩,为帝极言之,且曰:“衣冠之家罔利于市,搢绅清议尚所不容。岂有堂堂大国,皇皇求利,而天意有不示警者乎?”王安石曰:“华山之变,殆天意为小人发。市易之起,自为细民久困,以抑兼并尔,于官何利焉!”先是韩绛与安石协力排彦博,每议事,绛多面沮之,又置审官四院以夺其权。彦博内不平,坚求补外,帝遣中使召入,押赴枢密院者数矣。至是求去益力,遂以守司徒兼侍中、河东节度使、判阳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