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六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7:30

  癸酉,诏审官院所定人赴中书,察堪任者引见。

  甲戌,赐讨渝州夷贼兵特支钱。

  三月,丁亥,夏人陷抚宁诸城。初,种谔进筑永乐川、赏捕岭二砦,分遣都监赵璞、燕达筑抚宁故城,及分荒堆三泉、吐浑川、开光岭、葭芦川四砦与河东路修筑,各相去四十馀里。已而夏人来攻顺宁砦,遂围抚宁。折继昌、高永能等拥兵驻细浮图,去抚宁咫尺,啰兀兵势尚完。谔在绥德节制诸军,闻夏人至,茫然失措;欲作书召燕达战,悸不能下笔,顾运判李南公,涕泗不已。由是新筑诸堡悉陷,将士殁者千馀人,果不出郭逵所料云。会庆州军叛,诏罢西师,弃罗兀城。

  夔州路转运使孙构言杜安行等讨夷贼,斥地七百里;诏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以闻。先是李承之荐惇于王安石,安石曰:“闻惇极无行。”承之曰:“顾其才可用耳。公诚与语,自当爱之。”安石见惇,惇素辩,又善迎合,安石大喜,恨得之晚。

  戊子,庆州广锐卒叛,转运司以闻,帝召二府,出奏示之,深以用兵为忧。枢密使文彦博曰:“朝廷行事,务合人心,宜兼采众论,不当有所偏听。陛下励精求治,而人心未安,盖更张之过也。祖宗法制,未必皆不可行,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。”冯京曰:“府界溉淤田,又修差役,作保甲,人极劳敝。”帝曰:“询访邻近百姓,皆以免役为喜,盖虽令出钱,而复其身役,无追呼刑责之虞,人自情愿故也。”彦博又言:“祖宗法制具在,不须更张以失人心。”王安石曰:“法制具在,则财用宜足,中国宜强。今皆不然,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。”

  诏讨庆州叛卒,平之。

  庚寅,诏诸路置学官,州给四十顷以赡士;并置小学教授。

  辛卯,诏察奉行新法不职者。

  癸卯,减河东、陕西路囚罪一等,徒以下释之。民缘军事科役者,蠲其租赋。

  丙午,种谔坐陷抚宁堡,责授汝州团练使、潭州安置;寻再贬贺州别驾。

  丁未,韩绛坐兴师败衄罢,以本官知邓州。

  己酉,辽主如黑水,论讨五国功,晋秩有差。

  都水监丞宋昌言,从内侍程昉之议,请浚漳河,役兵万人,袤一百六十里。帝患财用不足,文彦博曰:“足财用在乎安百姓,安百姓在乎省力役。且河久不开,不出于东则出于西,利害一也。今发夫开治,徙东从西,何利之有!”会京东、河北风变异常,民大恐,帝手诏中书,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,漳河之役妨农,来岁为之未晚。

  夏,四月,丙辰朔,恤刑。

  癸亥,罢陕西交子法。

  戊申,以邓绾为侍御史知杂事、判司农寺。时新法皆出司农,而吕惠卿居忧,曾布不能独任其事,王安石欲藉绾以威众,故有是命。绾言:“判亳州富弼,责蒙城官吏散常平钱谷,妄追县吏,重笞之;又遣人持小札下诸县,令未得依提举司牒施行;本州佥判、管句官徐公衮,以书谕诸县,使勿奉行诏令。乞尽理根治。”诏:“送亳州推勘院,其富弼止令案后收坐以闻。”弼上奏,乞独坐,且云:“青苗一事,天下之人皆知为害。臣来本州,不散钱斛,愿当严谴。其馀徐公衮以下州县吏,望圣慈特与矜贷。”

  癸酉,以司马光判西京御史台。先是光任永兴,以言不用,乞判留台,不报。又上疏曰:“臣不才,最出群臣之下,先见不如吕诲,公直不如范纯仁、程颢,敢言不如苏轼、孔文仲,勇决不如范镇。此数人者,睹安石所为,抗章、对策,极言其害,而镇因乞致仕。臣闻居其位者必忧其事,食其禄者必任其患,苟或不然,是为盗窃;臣虽无似,不敢为盗窃之行。今陛下惟安石是信,安石以为贤则贤,以为愚则愚,以为是则是,以为非则非,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,攻难安石者谓之谗慝。臣才识固安石之所愚,议论固安石之所非,今日所言,亦安石之所谓谗慝者也。若臣罪与范镇同,则乞依镇例致仕;若罪重于镇,或窜或诛,唯陛下裁处!”久之,乃从其请。光既归洛,绝口不论事。

  辽主如纳葛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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