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六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7:30

  甲子,雨木冰。

  丁卯,五国部长朝于辽。

  壬申,朝谒神御殿。

  丙子,贬知庆州李复圭为保静军节度副使。复圭兴兵败绩,诬裨将李信、刘甫、种咏以死,御史劾之,故有是贬。

  戊寅,陈升之以母忧罢。升之与安石忤,安石数侵辱之,升之不能堪,称疾卧家逾十旬,会母丧而去。

  己卯,贬秦凤经略使李师中知舒州。先是管句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,请筑渭、泾上下两城,屯兵以胁武胜军,抚纳洮河诸部。下师中议,师中以为不便,诏师中罢帅事。韶又言:“渭源至秦州,良田不耕者万顷,愿置市易司,稍笼商贾之利,取其赢以治田,乞假官钱为本。”诏秦凤经略司以四川交子易物货给之,命韶领市易事。师中言:“韶所指田,乃极边弓箭手地耳。又将移市易司于古渭,恐秦州自此益多事,所得不补所失。”王安石主韶议,为削师中职,徙知舒州,而以窦舜卿代,且遣内侍李若愚案实。若愚至,问田所在,韶不能对;舜卿检索,仅得地一顷,地主有讼,又归之矣。舜卿、若愚奏其欺,安石又为谪舜卿而命韩缜,缜遂附会实其事,乃进韶太子中允。

  乙酉,诏罢诸场务内侍监当。

  翰林学士范镇罢。先是镇举苏轼谏官,又举孔文仲制科。轼被劾,文仲罢归故官,镇皆力争之,不报。即上疏曰:“臣言不行,无颜复立于朝。臣论青苗不见听,一宜去;荐苏轼、孔文仲不见用,二宜去。李定避持服,遂不认母,坏人伦,逆天理,而欲以为御史,反为之罢舍人,逐台谏。王韶上书,肆意欺罔以兴造边事,事败则置而不问,反为之罪帅臣。不用苏轼,则掎摭其过。不悦孔文仲,则遣之还任。以此二人况彼二人,事理孰是孰非,孰得孰失,其能逃圣鉴乎!”因复极言青苗之害,且曰:“陛下有纳谏之资,大臣进拒谏之计;陛下有爱民之性,大臣用残民之术。”疏入,安石大怒,持其疏至手颤,乃自草制极诋之,以户部侍郎致仕,凡所宜得恩典悉不与。镇表谢,略曰:“愿陛下集群议为耳目,以除壅蔽之奸,任老成为腹心,以养中和之福。”天下闻而壮之。苏轼往贺曰:“公虽退而名益重矣。”镇愀然曰:“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,吾何心哉!”日与宾客赋诗饮酒。或劝使称疾杜门,镇曰:“死生祸福,天也,吾其如天何!”

  知山阴县陈舜俞,自劾违旨不散青苗钱;谪监南康军盐酒税。又有乐京、刘蒙,亦皆以役法废黜。京知长葛县,白提举常平官,言助役不便。使之条析,又不报。因自列求去,坐夺官。蒙知湖阳县,常平使者召会诸县令,议免役法,蒙以为不便,不肯与议,退而条上其害,即投劾去。京,荆南人;蒙,渤海人也。

  陕西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,选诸军骁勇士,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,调民造干Я,悉修城池楼橹,关辅骚然。知永兴军司马光上疏,极言:“公私困敝,不可举事。而永兴一路皆内郡,缮治非急,宣抚之令,皆未敢从。若乏军兴,臣当任其责。”于是一路独得免。

  十一月,戊子朔,赈河北饥民徙京西者。

  壬辰,蠲陕西蕃部贷粮。

  甲辰,夏人寇大顺城,都监燕达等击走之。

  丁未,客星出娄。

  开封府判官、祠部郎中赵瞻,因出使得奏事,帝问:“卿为监司久,知青苗法便乎?”对曰:“青苗法,唐行之于季世扰攘中,掊民财甚便。今陛下欲为长久计,爱养百姓,诚不便。”王安石阴使其党俞充诱瞻曰:“当以知杂御史奉待。”瞻不应。由是出为陕西转运副使。

  乙卯,以韩绛兼河东宣抚使,凡机事不可待报者,听便宜施行;授以空名告敕,得自除吏。

  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。梓州路转运使汲人韩璹,首建并纲减役之制,纲以数计者百二十有八,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,于是省役人五百。又请裁定诸州衙簿。王安石言:“璹所言皆久为公私病,监司背公邀誉,莫之或恤,而寿独能体上意,宜加赏。”乃下诏褒璹,入为盐铁副使。

  辽禁鬻生熟铁于回鹘、准布等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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