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五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6:22

  己巳,宰臣富弼等请加尊号曰“大仁至治”,诏不许。

  故事,每三岁,躬行大礼毕,辄受尊号,自康定以来罢之,至是执政复举故事以请。知谏院范师道言:“比灾异数出而崇尚虚文,非所以答天戒。”知制诰刘敞言:“尊号非古也,陛下不受徽号已二十年,奈何一旦增虚名而损实德!”帝曰:“朕意亦谓当如此。”弼等表五上,卒不许。

  以太子中允王陶、大理评事赵彦若、国子博士傅卞、於潜县令孙洙并为馆阁编校书籍官。馆阁编校书籍自此始。

  丁丑,诏:“诸路转运司使,凡邻路邻州灾伤而辄闭籴者,以违制坐之。”从谏官吴及言也。

  戊寅,月食几尽。己卯,放宫人二百一十四人。

  己丑,辽以南院枢密使萧阿苏为北府宰相,以枢密副使耶律伊逊为南院枢密使,以特里衮札拉为辽兴军节度使,以鲁王色嘉努为武定军节度使,以东京留守吴主持布为西京留守。

  秋,七月,丙申,以太子中允王陶为监察御史里行。初,诏中丞韩绛举御史,而限以资任,屡举不应格。于是绛请举里行,以陶为之,诏可。陶辞不受,诏强之,乃就职。

  丁酉,辽以乌库德寽勒详衮玛噜为左伊勒希巴。

  甲辰,贬观文殿学士、礼部侍郎、知寿州孙沔为检校工部尚书、宁国节度副使。初,台谏交论沔淫纵不法事,令使者案之得实,故贬。

  丙午,出后宫彭城县君刘氏于洞真宫,为法正虚妙大师,赐名道一。后又坐罪削发为妙法院尼。初,刘氏在掖廷,通请谒为奸,御史中丞韩绛密以闻,帝曰:“非卿言,朕不知此。”后数日,有是命。刘氏及黄氏,在十閤中尤骄恣,于是并黄氏皆出之。

  丁未,放宫女二百三十六人。

  甲寅,以校书郎致仕孔日攵为国子监直讲,扬州进士孙侔为试校书郎、本州州学教授,皆以近臣荐其行义也。两人卒辞不受。

  有御营卒桑达等数十人,酗酒斗呼,指斥乘舆,有司不之觉。皇城使以旨捕送开封府推鞫,案成,弃达市。

  纠察刑狱刘敞,移府问所以不经审讯之由,府报曰:“近例,凡圣旨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所鞫狱,皆不虑问。”敞曰:“此岂可行邪!”遂奏请自今一准定格。枢密使以开封府有例,不复论可否进呈报,敞争之曰:“先帝仁圣钦恤,以京师刑狱最繁,故建纠察一司,澄审真伪。今乃曲忤圣旨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所鞫公事,不复审察,未见所以尊朝廷,审刑罚,而适足启府县弛慢,狱吏侮,罪人衔冤不得告诉之弊。又,旧法不许用例破条,今于刑狱至重,而废条用例,此臣所不谕也。”帝乃以敞章下开封,令著为令。

  帝始欲于景灵宫建郭皇后影殿,礼官言其不可,遂寝之。既而翰林侍讲学士杨安国请建影殿于洪福院,礼官言:“影殿非古,若谓郭皇后本无大过,今既牵复位号,则宜赐谥册,祔于后庙,以正典礼。”

  八月,甲戌,知制诰刘敞言:“伏闻礼官倡议,欲祔郭氏于庙,臣窃惑之。昔《春秋》之义:‘夫人不薨于寝,不赴于同,不反哭于庙,则不言夫人,不称小君。’徒以礼不足,故名号阙然。然则名与礼非同物也,名号存而礼不足,因不敢正其称,况敢正其仪者乎!郭后之废,虽云无大罪,然亦既废矣,及其追复也,许其号而不许其礼,且二十馀年,一旦欲以嫡后之仪致之于庙,然则郭后之殂也,为薨于寝乎,赴于同乎,反哭于庙乎,群臣百姓亦尝以母之义为之齐衰乎?恐其未安于《春秋》也。《春秋》,夫人于彼三者一不备则不正,其称郭氏,于三者无一焉,而欲正其礼,恐未安于义也。‘禘于太庙,用致夫人,’盖谓致者,不宜致也,不宜致者,以其不薨于寝,不祔于姑也。古者不二嫡,则万世之后,宗庙之礼,岂臣子所当擅轻重哉!谨案景祐诏书,本不许郭氏祔庙,义已决矣,无为复纷纭以乱大礼。议者或谓既复其号,不得不异其礼;譬犹大臣坐非辜而贬者,苟明其非辜,则复用之,岂得遂不使为大臣!夫臣之与妻,其义虽均,然逐臣可以复归,放妻不可复合,臣众而妻一也。故《春秋》公孙婴齐卒于貍脤,君曰:‘吾固许之反为大夫。’此逐臣可以复归也。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。夫元逆出妻之丧而为之者,此放妻不可复合也。今追祔郭氏,得无近于此乎?乞令诸儒博议,以求折衷于礼。”诏下学士院详定。

  乙亥,御崇政殿,策试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明州观察推官陈舜俞、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旌德县尉钱藻、汪辅之。舜俞、藻所对策并入第四等,授舜俞著作佐郎、签署忠正军节度判官事,藻试校书郎、无为军判官。辅之亦入等,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言其无行,罢之。辅之躁忿,因以书诮让富弼曰:“公为宰相,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。”弼不能答。舜俞,乌程人;藻,镠五世孙也。

  庚辰,诏学士院趣上郭皇后祔庙议。先是礼官祥符张洞驳刘敞议曰:“郭氏正位中宫,无大过恶,陛下闵其偶失谦恭,旋复位号。位号既复,则谥册、祔庙,安得并停!况引《春秋》‘禘于太庙,用致夫人’之例,据《左氏》,则哀姜之恶所不忍道,考《二传》之说,复有非嫡之辞。以此证本庙之事,恐非其当。若曰‘不薨于寝,不赴于同,不祔于姑’,则郭后之殁不得其所,责当归于朝廷,死者何罪?傥以杞伯来逆叔姬之丧质之,讥其既弃而复逆,则天子之后,万方兆姓之母,非有极恶,又可弃之乎?既追复曰皇后,可绝其祭享乎?议者欲用后汉、东晋故事,或祭于陵寝,或筑宫于外。稽考二史,皆称曰母后,况之于今,亦未见其合也。惟唐创立别庙,遇禘祫则奉以入享,于义为允。”敞复奏曰:“臣前奏最要切者,以为人君无二嫡,恐万世之后礼分不明也。洞既不以此为辩,若不幸朝廷过听之,是虽自以能讦上起废为功,而犹且阴逼母后,妄渎礼典,臣以为非臣子之义。乞并下臣章,令两制详议。”洞复疏难敞说。其后学士院卒不上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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