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,乙未朔,以赵普为太师,封魏国公。
戊戌,覆试合格进士,帝纳将作监丞莆田陈靖疏,始令糊名考校,得汝阳孙何以下凡三百二人,并赐及第,五十一人同出身。就宴,赐御制诗三首,箴一首,及新刻《礼记·儒行篇》。先是胡旦、苏易简、王世则、梁颢、陈尧叟,皆以所试先成擢上第,由是士争尚敏速,或一刻数诗,或一日十赋。是科,内出《騠言日出赋》题,试者骇异,不能措词,相率扣殿槛上请。而会稽钱易,年十七,日未中,所试三题皆就,言者指其轻俊,黜之。
戊午,以高丽宾贡进士四十人并为秘书郎,遣还。
诏有司详定称法,别为新式,颁行之。先是守藏吏受天下岁输金币,而太府寺权衡旧式,轻重失律,吏因为奸,上计者坐逋负破产甚众。又,守藏吏更代,校计争讼,动涉数岁。及是监内藏库宦者刘承珪等,推究本末,改造法制,中外咸以为便。
盐铁判官、左司谏安阳韩国华等言:“备位谏官,兼职计司,独不得从宴游,愿兼领馆职。”乙巳,命国华等直昭文馆。三司属官兼直馆自国华等始。
辛酉,令有司以二月开冰,献羔祭韭。先是近代相承用四月,盖误《豳诗》四之日为今四月也,秘书监李至请改之。
夏,四月,丁丑,诏:“江南,两浙、荆湖吏民之配岭南者,还本郡禁锢。”
癸未,帝作《刑政》、《稼啬》诗赐近臣。
庚寅,辽主命群臣较射。
五月,癸巳,辽以朔州流民失所,给夏三年。
己酉,帝以时雨久愆,遣常参官十七人分诣诸路按决刑狱。是夕,雨。庚戌,宰臣相率称贺。帝曰:“朕所忧者,在狱吏舞文巧诋,计臣聚敛掊克,牧守不能宣布诏条,卿士莫肯修举职业耳。”李昉、张齐贤等上表待罪,帝曰:“朕中心苟有所怀即言之,既言即无事矣。然中书庶务,卿等尤宜尽心。”
甲寅,始命增修秘阁。
六月,甲申,有蝗自东北来,蔽天,经西南而去。帝谓宰相曰:“此虫必害田稼,朕忧心如捣。亟遣人驰诣所集处视之!”对曰:“此虫因旱乃生,频雨则不能飞。圣心忧念黎庶,固当感通天地。”是夕,大雨,蝗尽殪。
京畿大穰。辛卯,分遣使臣于京城四门置场,增价以籴,令有司虚近仓贮之,命曰常平,俟岁饥即减价粜与贫民,遂为永制。
秋,七月,壬辰朔,置三司都句院,命右谏议大夫张佖判之。
乙巳,太师赵普卒。己酉,帝闻讣悲悼,谓近臣曰:“普事先帝与朕,最为故旧。向与朕尝不足,众人所知;朕君临以来,每待以殊礼,普亦倾竭自效,真社稷之臣也。”因出涕,左右皆感动。废朝五日,遣使护丧事。葬日,设卤簿鼓吹如式,赠尚书令,追封真定王,谥忠献。帝撰神道碑,亲八分书以赐焉。初,普从太祖于侧微,既贵后,屡以微时所不足者言之,太祖曰:“若尘埃中可识天子宰相,则人皆物色之矣。”自是不敢言。普少习吏事,寡学术,及为相,太祖常劝以读书,晚年,手不释卷。每归私第,阖户启箧,取《论语》读之竟日。及临政,处决如流。普事两朝,出入三十馀年,刚毅果断,能以天下为己任,宋初在相位者未有其比。然性深沉有岸谷,而多忌克,廷美、德昭之死,与有力焉,君子惜之。
八月,壬戌朔,秘阁成。秘书监李至上言:“愿比玉堂之署,赐以新额。”戊辰,御飞白书“秘阁”二字赐之。仍诏宰相、枢密使与近臣就观,置宴阁下,直馆各官皆预,又赐诗以美其事。
壬申,诏征终南山隐士种放;辞以疾,不至。放七岁能属文,与其母偕隐谷中,以讲习为业,学者多从之,得束脩以养母。母亦乐道,薄滋味,善辟谷。性嗜酒,尝种秫自酿,因号云溪醉侯。会陕西转运使宋维干言放才行,诏使征之,其母恚曰:“尝劝汝毋聚徒讲学,今果为人知,不得安处。我将弃汝,深入穷山矣。”放乃称疾不起。其母尽取笔研焚之,与放转居穷僻,人迹罕至。帝嘉其高节,诏京兆府岁时存问,以钱三万赐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