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资治通鉴

宋纪·宋纪二

更新时间:2021-02-19 06:30:08

  己巳,命淮南道官吏发仓廪以赈饥民。初,户部郎中沈义伦使吴越归,言:“扬、泗饥民多死。郡中军储尚百馀万,可贷民,至秋,乃收新粟。”沮之者曰:“若岁荐饥,将无所取偿,孰执其咎?”帝以诘义伦,对曰:“国家以廪粟济民,自宜感召和气,立致丰稔,宁复忧水旱邪!”帝悦,故有是命。

  甲戌,广皇城,命有司画洛阳宫殿,按图修治。

  令诸州长吏劝农课桑。自后岁首必下此诏。

  诏州县不得役侨居民。

  癸未,幸国子监。

  丁亥,以监察御史刘湛为膳部郎中。湛榷茶蕲春,岁入增倍,迁拜越级,非旧典也。

  辽诸王多坐事系狱,辽主以御史大夫萧护斯有才干,诏穷治,称旨。二月,己丑朔,迁护斯为北院枢密使,赐对衣、鞍马,仍命世预宰相选。护斯辞曰:“臣子孙贤否未可知,得一客省使足矣。”从之,辽主嗜酒,用刑多滥,护斯居要地,龂龂自保,未尝一言匡救,议者以是少之。

  庚寅,令:“翰林学士、文班常参官曾任幕职、州县者,各举堪为宾佐、令录者一人;异时贪浊畏懦、职事旷废者,举主坐之。”

  甲午,诏:“翰林学士、文班常参官每五日内殿起居,以次转对,并须指陈时政得失,朝廷急务,刑狱冤滥,百姓疾苦,不得将闲慢事应诏。关急切者许非时上章,无以触讳为惧。”

  己亥,更定窃盗律,赃满五千足陌者乃处死。

  蜀主以秦王玄喆为皇太子,令起居、前导者皆呼殿下,毋得斥言太子;宰相成都李昊疏其不可,乃止。

  壬寅,帝谓侍臣曰:“朕欲武臣尽令读书,俾知为治之道。”左右皆莫对。

  丁未,诏:“宰相、枢密使带平章事兼侍中、中书令、节度使者纳礼钱,宰相、枢密使三百千,籓镇五百千,充中书门下公用。”依唐制也。

  甲寅,北汉侵潞、晋二州,守将击走之。

  丙辰,幸国子监;遂幸迎春苑,宴从官。

  三月,戊午朔,控鹤右厢都指挥使浚仪尹勋,配隶许州为教练使。勋督浚五丈渠,陈留丁夫夜溃,勋擅斩其队长十馀人,又追获亡者七十馀人,皆馘其左耳。有诣阙伸冤者,兵部尚书京兆李涛,卧病家居,力疾草奏,乞斩勋以谢百姓。涛家人曰:“公久病,宜自爱。朝廷事,姑置之。”涛愤然曰:“死者人之常,吾岂能免!但我掌兵柄,军校无辜杀人,岂得不论!”帝览其奏,嘉之,然念勋忠勇,止薄责焉。

  甲子,诏沂州民饥,赐以种食。

  帝谓宰臣曰:“五代诸侯跋扈,多枉法杀人,朝廷置而不问,刑部之职几废。自今决大辟者,录案闻奏,委刑部详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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