荀子

礼论

更新时间:2021-02-18 19:47:00

  君之丧,所以取三年,何也?曰:君者、治辨之主也,文理之原也,情貌之尽也,相率而致隆之,不亦可乎?诗曰:“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彼君子者,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。父能生之,不能养之;母能食之,不能教诲之;君者,已能食之矣,又善教诲之者也。三年毕矣哉!乳母、饮食之者也,而三月;慈母、衣被之者也,而九月;君曲备之者也,三年毕乎哉!得之则治,失之则乱,文之至也。得之则安,失之则危,情之至也。两至者俱积焉,以三年事之,犹未足也,直无由进之耳。故社,祭社也;稷、祭稷也;郊者,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。

  三月之殡,何也?曰:大之也,重之也。所致隆也,所致亲也,将举措之,迁徙之,离宫室而归丘陵也,先王恐其不文也,是以繇其期,足之日也。故天子七月,诸侯五月,大夫三月,皆使其须足以容事,事足以容成,成足以容文,文足以容备,曲容备物之谓道矣。

  祭者、志意思慕之情也。愅诡唈僾而不能无时至焉。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,则夫忠臣孝子亦愅诡而有所至矣。彼其所至者,甚大动也;案屈然已,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嗛,其于礼节者阙然不具。故先王案为之立文,尊尊亲亲之义至矣。故曰:祭者、志意思慕之情也。忠信爱敬之至矣,礼节文貌之盛矣,苟非圣人,莫之能知也。圣人明知之,士君子安行之,官人以为守,百姓以成俗;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,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。故钟鼓管磬,琴瑟竽笙,韶夏护武,汋桓箾简象,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喜乐之文也。齐衰、苴杖、居庐、食粥、席薪、枕块,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哀痛之文也。师旅有制,刑法有等,莫不称罪,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敦恶之文也。卜筮视日、斋戒、修涂、几筵、馈荐、告祝,如或飨之。物取而皆祭之,如或尝之。毋利举爵,主人有尊,如或觞之。宾出,主人拜送,反易服,即位而哭,如或去之。哀夫!敬夫!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,状乎无形,影然而成文。

上一页

上一篇:正论

下一篇:乐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