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子

71章 杂守

更新时间:2021-02-18 19:36:03

  寇至,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,各为二类,一凿而属绳,绳长四尺,大如指。寇至,先杀牛、羊、鸡、狗、乌、雁,收其皮革、筋、角、脂、脑、羽。彘皆剥之。吏橝桐■,为铁錍,厚简为衡枉。事急,卒不可远,令掘外宅林。谋多少,若治城□为击,三隅之。重五斤已上,诸林木,渥水中,无过一茷。涂茅屋若积薪者,厚五寸已上。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上。

  有谗人,有利人,有恶人,有善人,有长人,有谋士,有勇士,有巧士,有使士,有内人者,外人者,有善人者,有善门人者,守必察其所以然者,应名乃内之。民相恶若议吏,吏所解,皆札书藏之,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。睨者小五尺,不可卒者,为署吏,令给事官府若舍。

  蔺石、厉矢诸材器用皆谨部,各有积分数。为解车以枱,城矣以轺车,轮轱广十尺,辕长丈,为三辐,广三尺。为板箱,长与辕等,高四尺,善盖上治,令可载矢。

  子墨子曰:凡不守者有五:城大人少,一不守也;城小人众,二不守也;人众食寡,三不守也;市去城远,四不守也;畜积在外,富人在虚,五不守也。率万家而城方三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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